一名大学生莫名其妙成为多家公司的法人或高管,还因此在求职过程中无法通过资格审查。这起“大学生被法人”事件是不法分子冒用他人个人信息注册公司引起的。
近年来,各地大力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不少地方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不见面”办理,申请人的身份证件、签名等信息无需线下核验,申请人也无需本人到场。这些便利做法在激发市场活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产生“被法人”“被股东”等问题。
我国去年前11个月共新设经营主体3020.4万户,如此大体量的经营主体涌入市场,必须借助技术手段来兼顾“注册便利化”和“实名验证”两个方面。由于技术还不甚完善,特别是AI等技术在人脸识别、身份认证等核验工作上易被不法分子滥用和恶意利用。因此,要更有针对性地防范查处冒名登记问题,健全全方位企业登记实名验证技术手段,完善线上身份验证和电子签名机制,堵住企业登记管理制度漏洞。
对个人而言,“被法人”“被股东”不仅影响了合法权益,如果相关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出现债务问题,其个人信用记录将受到影响,严重时还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社会而言,严重扰乱正常市场经营秩序、破坏社会公平正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对提交虚假材料取得经营主体登记的行为作出了撤销登记、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等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也专门出台《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为撤销冒名登记工作的受理、公示、调查、撤销、惩戒、纠错等环节提供操作依据。
但是,撤销登记不足以打击不法分子,还需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密切配合来进行共同管治。市场监管部门需与公安、税务、法院等部门健全信息数据共享、案件线索互通、沟通协调等工作机制,强化对冒名登记行为的责任追究,推进全过程控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违法成本和信用惩戒力度。此外,还要加强企业开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明确申请人需要承担的法律义务,增强其责任意识,引导依法合规办理。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企业登记管理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之一。因此,既要把好入口防增量,又要专项清理化存量,以巩固商事制度改革成果,维护企业登记的权威性严肃性,促进高标准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让创业者投资者更放心安心。
文/曾诗阳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