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前,曾某在没有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情况下,在北京朝阳区为一名女子接生,导致该女子发生羊水栓塞死亡。11月23日,该案在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曾某某犯非法行医罪和伪造身份证件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6万元。曾某在此前的一审开庭时表示,案发后她逃亡多年,期间从未见过家人,一直以打零工为生,并感到良心难安。
女子无医生执业资格却为人接生导致产妇死亡
“逃亡19年来,我一直感到良心难安。”47岁的四川人曾某在哽咽着在一审开庭时说。
11月17日上午9点,身着橙色号服的被告人曾某被法警带上法庭。公诉机关指控,曾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2004年在北京朝阳区为时年32岁的女子张某某接生,致被害人发生羊水栓塞死亡。
曾某在法庭上供述,她曾在医院短暂进修过妇产科内容,但没有取得医生的职业资格。2002年她来到北京市朝阳区,在工地为人看病,并通过散发名片的方式推销接生等业务。
曾某回忆说,2004年5月的一天,她接到了产妇张某某的电话,便上门为其接生。
在接生过程中,曾某为张某某注射了处方药品,随后张某某出现惊厥等症状,并最终导致母子不幸死亡。曾某表示,因为害怕被报复,她于次日早晨离京到了外省,并通过他人办理名为“刘某某”的居民身份证。
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显示,曾某为张某某所使用的药物在2003年12月31日起便不在市场流通,不符合用药标准。张某某的尸检鉴定报告与死亡证明书显示,其系急性羊水栓塞致死。
女子当庭称逃亡19年来从未从事长期工作
公诉机关认为,曾某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实施医疗活动,不当用药,造成就诊人急性羊水栓塞致死。其行为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与此同时,曾某伪造居民身份证,其行为应当以伪造身份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考虑曾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良好,可以视情节从轻处罚。
庭审现场,曾某一度哽咽,称逃亡在外的19年内从未见过家人,也未从事过长期正式工作,一直以打零工为生。她说自己经历过一场短暂的婚姻,但无儿无女。逃亡后,她一直感到良心难安。
法院认定犯非法行医罪和伪造身份证件罪一审判刑10年半
11月23日,该案在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曾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曾某还伪造居民身份证,其行为亦构成伪造身份证件罪,对其所犯罪行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公诉机关指控曾某犯非法行医罪、伪造身份证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曾某构成坦白,认罪认罚,故法院依法对曾某酌予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根据曾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曾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犯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人民币1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6万元。
实习生 易梦涵 方萌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屈畅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