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应急管理部7月14日消息,2023年7月4日12时许,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凤江镇的桔香园食品厂发生一起较大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硫化氢等恶臭气体聚集泄漏逸散至仓库和整个腌制车间
7月4日15时许,消防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发现仓库附近硫化氢浓度超过气体检测仪器量程(100ppm)。
经现场勘查,水解酸化池恶臭气体净化吸附装置停用,屋顶排风口用石棉瓦遮盖,水解酸化池与喷淋塔罐体的连接管有破损。
初步判断,水解酸化池中产生的硫化氢等恶臭气体聚集,从连接管处泄漏逸散至仓库和整个腌制车间。林某峰、林某岗2人进入车间后中毒晕倒,其他人员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情况下进入车间救援,导致伤亡扩大。具体原因有待进一步调查。
2人中毒晕倒4人相继施救 2名施救人员晕倒
桔香园食品厂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金20万元,占地面积4275 平方米,厂房为单层建筑,主要从事糖金桔生产加工。事故发生在腌制车间,该车间地上分为腌制池和仓库两部分。仓库地下设有封闭式水解酸化池,将大分子污染物转化为易于降解的小分子物质,酸化过程中会产生硫化氢等恶臭污染气体。为了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水解酸化池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管道进入车间内的喷淋塔,再经过光氧净化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入大气。
7月4日12时许,桔香园食品厂老板弟弟林某峰、老板林某岗2人先后进入腌制车间,中毒后晕倒在仓库的喷淋塔附近。12时23分许,老板娘李某英进入车间查看后,马上出来呼救。随后,林某岗家人及临时聘用员工等4人相继施救,救出林某岗,其中2名施救人员晕倒。12时45分许,邻居林某打开车间后门进行通风,从车间救出林某峰和晕倒的2人。林某岗等4人被送往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对中毒风险一无所知 企业基本没有安全管理痕迹
对中毒风险一无所知,车间安全隐患随处可见。企业基本没有安全管理痕迹。桔香园食品厂为家庭作坊式企业,主要是家庭成员负责管理和日常生产,忙时临时聘请当地村民。通过查看,未见任何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对环保设备设施可能导致的中毒风险一无所知,没有组织员工开展针对性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
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管理缺失。污水、废气处理环保设备设施设计、施工和日常维护保养不规范,未按标准要求在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设置通风设施和检测报警装置,车间现场未见任何防护栏、警示标志,安全隐患随处可见。
安全防护、应急救援意识和能力严重不足。企业未配备气体检测报警仪、呼吸防护、应急救援等必要的用品和装备。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情况下冒险施救,导致伤亡扩大。
据介绍,硫化氢是一种易燃且具有强烈臭味的窒息性气体,一旦中毒,死亡率高,被称为“中毒杀手”。硫化氢中毒多发于管道疏通、污水清淤以及其它硫化氢有限空间,作业应引起高度警惕。
在防范措施上,企业对本单位工作场所硫化氢分布及可能泄漏或逸出情况进行充分辨识分析,确定本单位硫化氢重点防护区域及重点防护作业环节。对产生硫化氢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其含硫化氢的酸性水、酸性气排放、含硫化氢酸性水切水设施等,应设计为密闭系统,酸性水、酸性气应有统一处理设施。含硫污水应密闭送入污水气体装置处理,禁止排入其他污水系统或就地排放。在可能发生硫化氢泄漏或逸散的室内工作场所作,应开启通风设施。实验室内产生或释放硫化氢的实验分析过程应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过程中实验人员不能将头伸入通风橱中。可能接触硫化氢的作业,作业人员应佩戴适用的防毒面具,在产生硫化氢源的上风侧操作 。在可能有硫化氢泄漏的工作场所,应设置固定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显示报警盘应设置在控制室,现场硫化氢检测探头的数量和位置按照有关规范布置。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