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惩处!两高:奸淫幼女致使幼女轻伤,最高可判死刑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5-25 10:42

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此次发布的解释明确,奸淫幼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五项规定的“造成幼女伤害”。

这三种情形分别是致使幼女轻伤的;致使幼女患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对幼女身心健康造成其他伤害的情形。

解释还提到,强奸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或者奸淫幼女,致使其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六第三款第六项规定的“致使被害人重伤”。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周超
校对/李萌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