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全国检察机关针对一些“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化学药物危害健康,组织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促请查处涉案问题产品61万余件。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在对最高检第八检察厅相关负责人采访中了解到,总结、深化“消”字号专项监督办案,推进相关机制建设被列为今年重要工作之一。
一盒盒“消”字号抗(抑)菌制剂,缘何引发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同关注?此类案件有哪些特点?生产、销售、监管等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和薄弱之处?办案中有哪些重点环节?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办理过此类案件的一线检察官团队。
制剂非法添加现象较为普遍
“宝宝刚十个月大,擦了‘七草两叶抑菌膏’面霜后,一开始效果挺好,用了一段时间孩子长胡子了。”2021年1月初,贵州省安顺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的一位妈妈向紫云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胡玲玲反映情况。
“医生诊断说,孩子的问题是面霜中含有的激素成分所致,好担心对孩子产生更长久的不良影响。”孩子妈妈焦急不安地说。
接到线索的当天中午,第二检察部检察官班继欢、张衢就来到孩子家中。张衢向记者回忆说:“办案团队都是年轻的‘宝爸宝妈’,看到孩子后都感到很揪心,立即展开了调查。”
案涉抑菌霜为“消”字号产品,购于母婴用品连锁店。办案检察官询问销售者和代理商后发现,他们都无法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也不了解其中是否含违规添加的成分。
两天用一次的抑菌霜,为何对婴儿产生如此大的影响?检察官拿到案涉抑菌霜的定量检测报告时发现,该产品添加违禁成分丙酸氯倍他索超标百倍以上。
这起案件为最高检2022年发布的全国检察机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之一,案件中的抑菌霜为“消”字号抗(抑)菌制剂涉及非法添加问题。
在同批另一起典型案件中,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对抗(抑)菌制剂类“消”字号产品违规添加药品成分开展了行政公益诉讼监督。
江山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严靓介绍说,根据群众反映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问题线索,办案团队对市场上销售的某儿童专用皮肤抑菌乳膏、某爽喷剂等23种抗(抑)菌制剂进行快速检测,发现其中21种制剂糖皮质激素、酮康唑、甲硝唑等禁用物质检测阳性,3种制剂产品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治疗内容。
江山市检察院还对市场上21种抗(抑)菌制剂进行取样,委托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实验室定性检测。经检测,21件样品的不合格率为71.4%。
“含非法添加成分的产品占比大,此类产品随意、大量添加禁用成分,还存在同时违规多种添加,且产品标识不真实等问题。”严靓说。
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2022年上半年曾对38起“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药物案件155个检验样品进行检验鉴定。鉴定结果同样显示,抗(抑)菌制剂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和说明书不符合要求的现象较为普遍。
督促加强群众身边货架监管
“‘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化学药物多为激素类、抗生素类等处方药成分。”江山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毛闽燕说。
“以中药材为原料提取成分起效慢、成本高,而直接添加禁用的药品成分起效快、效果好、成本低,成为不良生产者非法添加的主要原因。”严靓结合办案中发现的情况向记者介绍说。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存在非法添加问题的“消”字号产品在药店、超市、母婴店甚至是月子中心等都有销售。记者注意到,这类产品以乳膏为主,还有面霜、凝胶等多个种类。
“‘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目前群体从婴幼儿到老年人。”毛闽燕说,但若违规添加药品成分,容易引发过敏反应,导致产生耐药菌株、影响水盐代谢等一系列副作用,甚至严重危害婴幼儿身体发育及人身健康。
对于此类问题,行政监管环节存在哪些薄弱之处?严靓说,目前“消”字号产品采用备案制,门槛低,厂家仅需在上市前提交卫生安全评价报告进行备案即可。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规定中,抽检次数和样本量要求低;抽检主要针对有效性等指标检测,对非法添加物种类的抽检项目很少。含非法添加成分的“消”字号产品就这样进入市场,出现在群众身边的货架上。
办案中,江山市检察院向江山市卫生健康局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14家涉嫌销售不合法消毒产品的药店、医疗机构依法查处,对辖区内抗(抑)菌类消毒产品行业进行规范整治。江山市卫生健康局对涉案产品全部下架处理后,将相关线索移送相应生产企业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
紫云县检察院向该县卫生健康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局对案涉母婴用品连锁店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对问题面霜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并处罚款。安顺市人民检察院随即部署了婴儿抗(抑)菌制剂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推动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排查清理专项工作,对全市662家母婴用品店、药店和月子中心集中检查,不合格产品全部被下架。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最高检第八检察厅于2022年2月挂牌督办一批“消”字号产品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药物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检察机关根据相关线索抓紧调查收集证据材料,多措并举,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追究故意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人的民事责任。
推进上下联动强化溯源治理
江山市检察院采样显示,不合格产品涉及4个省份13家生产企业。问题产品从产地销往全国各地,在市场端加强监管的同时,溯源治理成为治本的必要环节。
在严靓看来,加强检察机关异地协作机制建设,强化溯源治理,将有效提升整体办案质效。
紫云县检察院就在上级院的大力支持下,商请生产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协查,延展了监督“链条”。生产企业所在地监管机关对生产企业进行了没收违法所得、处货值10倍罚款和吊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产、召回、销毁已上市销售的涉案抑菌霜。
最高检于去年6月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消”字号公益诉讼案件工作推进会,要求检察机关以行政公益诉讼为主,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在督促行政机关加强监管的同时,探索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要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发挥好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的优势。
专项监督中,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安厅、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联合会签《江西省消毒产品行业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建立部门协同、多方联动的消毒产品领域监管工作格局。该院还推动相关部门出台《江西省“消”字号抗(抑)菌制剂抽检指引》,进一步规范“消”字号抗(抑)菌制剂抽检检测项目、送检程序。
数字检察也被应用于监督工作中。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依托已有的公益损害风险防控软件,开发了“消”字号产品智能辅助办案子系统。检察官将问题制剂信息导入数据模板,链接药店的网络销售平台进行数字化比对,一天之内,就可完成对无锡市及邻市2000余家零售药店的排查。该院根据查找到的问题情况,向相关部门制发磋商函和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加强监管,并向相关检察机关移送了辖区外案件线索。
文/张昊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