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视频平台“1元会员”退费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在该视频平台首页弹出的“首月1元”弹窗广告上,有一行小字说明“首月1元/月,后11个月12元/月”,直到点开充值详情页面后,才能看到“开通未达12个月,按25元/月缴补差价”的字样。此事将App自动续费问题再度抛出。不少消费者来电称,他们或多或少都有过“被自动续费”的经历。(2月8日《法治日报》)
近年来,App自动续费成为侵犯消费者利益的顽疾。在消费者投诉平台“黑猫投诉”上,以“自动续费”为关键词搜索,显示有10多万条投诉记录。一些App在自动续费前并未发出相关通知,消费者只想试用下却被自动续费,取消订阅操作步骤烦琐复杂等问题五花八门,不一而足。
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进步,付费类App迅速增加,数字时代的会员经济蓬勃发展。在许多消费者的认知中,已经接受了“要想完整使用App,获得更好体验,必须购买会员”的消费逻辑。不过,在留住消费者方面,一些App不是靠提升服务水平增强消费黏性,而是设下“连环计”故意用自动续费套路消费者,不仅吃相难看,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变相强制消费者自动续费,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有违民事活动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和意思自治原则。对于自动续费,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5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在服务期间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显著、简便的随时取消或者变更的选项,并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然而,近两年时间过去了,App自动续费问题并未得到有力遏制。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App自动续费“陷阱”需要用法治填平。首先,在立法层面,进一步完善自动续费的规范和标准。比如,规定在一级页面须显示退订入口,原有会员到期后才能自动续费,不得提前扣费等,防止App运营者钻空子。
其次,在执法层面,要敢于动真碰硬,以儆效尤。事实上,对于违反自动续费规定,《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已经有了具体的罚则。“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但在现实中,鲜闻有App因此受罚。有关部门应加强执法监督,对于App进行拉网式检查,查处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起到震慑作用。
此外,各级消协组织不妨积极运用公益诉讼武器,敦促App运营者合规经营,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各个应用商店平台加强日常管理,对于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损害用户合法权益的App,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暂停服务、下架等处置措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文/张涛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