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进一步推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近期文化和旅游部完成了新一批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此次,文化和旅游部将通过验收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正式公布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区(陕西省榆林市)、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山西省晋中市)榜上有名。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和旅游部同意设立的特定区域。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首次开展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7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通过验收,正式成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文化和旅游部出台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文化生态保护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保护孕育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这对于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和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和文物一样,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不同的是,文物的形式相对固化,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则是活的文化。文化生态概念,是对自然生态的借鉴。不同生态环境孕育出各具特色的文化,生态环境的变化直接导致文化的迁徙和存亡,生态环境对文化发展具有一定的制约性,同时不同的文化对生态环境也有不同的影响。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具有丰富的传统文化历史积淀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地区。将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时尚相结合,创造更多符合人民群众需要的文化形式和文化作品,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根本出路。如江西婺源的篁岭晒秋,本来是一个秋季晾晒收获农作物的常见习俗,但经过开发,五颜六色的作物衬托着层层叠叠的民居村落,构成了一种动人心魄的美,现在已经成为婺源旅游的一张名片。
生态文化在生态文明的促使下能使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和谐共进,促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文化。与自然环境相比,文化环境除了涉及物的因素之外,还广泛涉及人的因素,因而其保护也更为复杂。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应坚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保护孕育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从而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
文/吴学安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