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已然老去,我们终将老去,可是官司不期而遇……”这是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拍摄制作的微视频《庭上有老》的开场白,2022年“重阳节”首发后引发热议。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目前我国60岁以上人口占全国人口的19.8%,将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2021年3月,鹿城法院在全国率先推出适老型诉讼机制,已累计适用该机制办理涉老案件7664件8719人,促使老年人涉诉信访下降50%以上,为创建“温州特色”奠定了基石。
鹿城法院院长刘万成近日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全方位深化适老扶弱型诉讼机制是人民法院回应时代之需交出的答卷,保障老年人享受普惠均等司法服务,让公平正义更加触手可及。
放大真实性司法声音
“多亏法院及时纠正,不然我父亲真的是百口难辩,无辜背债。”温州市民小张连声致谢。
这是一起涉及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民间借贷纠纷,法院组织双方调解时,被告老张未曾到庭,而老张妻子徐某作为老张的“诉讼代理人”,出面确认其与老张共同偿还原告方某借款102万元及利息。
“12年前我父亲中风后精神状态不佳,一直卧病在床,家门都不怎么出,怎么可能借这么多钱!”面对这笔从天而降的债务,小张一筹莫展,只得向鹿城法院申诉要求再审。
“在夫妻共债问题上,徐某的自身利益与其代理的老张的利益存在冲突,其与方某达成调解协议,将老张加入该笔债务,极有可能损害老张的财产权益及诉讼权利。”经办法官戴俊贤为此依职权展开调查,发现2019年徐某曾骗取老张签署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将老张名下的房产变更登记到自己名下,后以房产作为抵押物,陆续向方某借款合计102万元,并悉数挥霍殆尽,经鉴定,老张彼时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进一步证实徐某确有损害张某合法权益之嫌。”鹿城法院随即决定启动再审程序。
囿于老年人群体诉讼能力、生理机能等普遍性减弱,部分老年人不能、不愿亲自到庭应诉或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诉讼代理制度在帮助老年人维护权益的同时,由此衍生的代理侵权行为屡见不鲜,强化真实意愿和代理合规审查尤为重要。
“适老型诉讼机制的构建,必须围绕让司法者‘发现真实’这一核心展开。”刘万成介绍说。基于此,鹿城法院适老型诉讼机制创新设置“缓冲期”、引入“社会观察团”“百姓评议团”、加强法官职权调查等,在诉讼各环节设置询问、核对程序,准确识别老年人诉讼行为能力,充分确认老年人真实意愿,排除不正当干扰,更多体现对老年人的特殊关怀。
传递人性化司法温度
2022年11月,鹿城法院在执行程序中探索建立“适老听证”制度,邀请多年捐助困难孤寡老人的区人大代表王聪乾、有着丰富乡镇工作经历和调解经验的区政协委员陈耀勇参与一起特殊的执行听证会。申请执行人周大爷和被执行人林大爷均为80岁以上高龄老人。
周大爷因患病急需用钱,要求即刻处置林大爷名下唯一住房,如此一来,林大爷将面临“老无所居”的窘境。执行干警宋才学、黄伟峰多次向周大爷说明林大爷财产情况和困境,“房产价值明显超出执行标的金额,拍卖房产不是最优解决方案”,周大爷表示无法接受,一度向上级法院信访,矛盾难以调和。
“周大爷生病需要钱医治,林大爷不能没有地方住,各自都有难处。”听证会上,王聪乾和陈耀勇仔细记录双方诉求,以叙家常方式和执行法官一起安抚周大爷情绪,消除他对法院工作的误解,最终双方同意暂缓处置房产,以每月划扣林大爷养老金替代。历经波折,该案划扣的第一笔养老金已完成出账,柔性执行让执行难题得以妥善化解。
“适老型诉讼应进一步延长服务链,将对老年人的司法关怀从法庭内延续到法庭外。”刘万成表示,为此鹿城法院不断推动更多力量参与老弱群体司法救助、心理干预、救济帮困,逐渐将适老型诉讼从法院单兵作战转向多部门协同提升。
在当地党委及党委政法委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下,鹿城法院推动出台《关于多跨协同推进适老型诉讼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办理涉老年人刑事案件工作规程》,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沟通机制,联合区司法局组建老年人权益律师保护团,为诉讼能力明显不足的老年人提供法律帮扶。
延伸多元化司法触角
2022年7月,为深入贯彻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体部署,鹿城法院梳理分析近3年1768个案件的风险点和应对策略,以漫画、防诈口诀、“普通话+温州话”短视频、普法手册、展板、“红日亭”互动答疑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你们这是为老年人做好事,我也要参与。”80岁的金城濠退休后在温州电视台方言类节目担任主播,不少老年人是他的“粉丝”。在了解鹿城法院适老型诉讼机制后,金城濠志愿拍摄温州话版老年人防诈风险提示口诀,广受好评。
与此同时,为提升老年人诉讼体验感、获得感,在省委、省政府提出“数字化改革”和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进“全域数字法院”建设大背景下,鹿城法院依托“共享法庭”,构建以法院为中心、各街镇为基地、社区(村)为驿站的适老服务互联网,建成179个镇街级、村社级服务站点,打造老年人徒步10分钟可达的司法服务圈,在第一线化解涉老纠纷285件,指导调解78次。
良好效应还在不断放大。2022年12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鹿城法院适老型诉讼机制试点实践基础上,出台《关于构建适老助残扶弱型诉讼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将保护对象从老年人延伸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群体,适用于民事、行政和刑事三大诉讼领域,贯穿诉前、立案、审理和执行四个阶段,形成“三横四纵”立体保障机制,更优守护“老弱残”司法权益。
近日,记者来到温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适老助残扶弱服务专区,墙上的温馨提示牌尤为显眼。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均在诉服大厅、人民法庭配置了适老助残扶弱服务专区的软硬件设施并开通“绿色通道”,集成诉讼流程庭前辅导、答疑解惑、智能化设备使用指导等导诉服务,为老年人和残弱群体参与诉讼活动提供便利。
文/记者 陈东升 通讯员 鹿萱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