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债人逼得紧,身无一物的李某只好将自己高级别的游戏账号转卖给了游戏账号收购公司。交易款的快速进账让李某动起了歪心思,为了能尽快凑齐借款,他又将账号找回并反复售卖……7月21日,上海市松江区法院认定李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考虑到李某已退赃退赔且获得谅解,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王先生是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的负责人,该公司专门收购、出租游戏账号。2021年7月,王先生在贴吧上看到李某出售某热门手游账号,便通过贴吧上的联系方式找到李某。随后,李某在网络公司客服的要求下填写了个人资料并进行了视频验证,在确认李某本人与身份证信息一致后,公司收取了李某的账号、密码,将7000元交易款打给了他。
按理说,这一套验证流程已算完备,公司在回收账号后也及时更改了绑定的身份信息、手机号和账号密码。但两日后,该公司发现,李某竟通过挂失方式找回了账号,并联系了公司另外两位客服又将账号卖了两次,共获利1.42万元。随后,王先生联系李某,发现对方电话不接,且删除了社交平台联系方式,王先生便到派出所报警。
次日,公安机关将李某抓获归案。经调查,李某在第一次出售账号后,曾试图继续登录游戏,发现密码已经更改,于是,他联系了客服,通过之前绑定的手机号信息重新找回了账号。当时李某欠了朋友3万元,对方催得比较急,正愁没钱还债的李某就动起了一号多卖的歪脑筋,而这家网络公司与其他收购方相比转款更快,李某便以相同方式将账号又卖给了该公司两次。更过分的是,最后一次卖出账号后,李某再次将账号找回,并通过网络购物平台,将账号出售给了另一名客户,获利9000元。
经审核,李某共将账号卖给王先生的公司三次。第一次获利7000元后,使用挂失方式窃取已出售的账号并更改密码,构成盗窃罪;在发现有利可图后,李某产生以相同方式作案的诈骗意图,成功将账号又卖出两次,骗取公司“交易款”共计1.42万元,构成诈骗罪。2022年6月,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诈骗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文/潘颖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