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公司擅自倾倒建筑垃圾 海淀城管部门开出10万元罚单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9-27 19:51

北京市某运输公司因1辆环保车在海淀区翠湖北路路南擅自倾倒建筑垃圾,近日,该公司负责人到海淀区苏家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缴纳了10万元罚款。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这是迄今为止,苏家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建筑垃圾类案件中开出的第二张10万罚单。

今年8月25日,海淀区苏家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镇指挥中心转单,在海淀区翠湖北路有违规倾倒渣土情况。随即,队重点车辆治理小组立即展开核查,核查发现该违法倾倒渣土点位位于海淀区苏家坨镇翠湖北路路南。根据探头轨迹,该路段于8月23日在翠湖北路有渣土车由东向西行驶,8月23日00:53:38在稻香湖路西约100米路南倾倒渣土,倾倒后沿翠湖北路向东行驶,至上庄路向南行驶。经过测量,倾倒的建筑垃圾量面积44平方米,体积达到近150立方米。

“当天现场调查取证后,队员立刻调取事发路段的监控。”执法人员介绍,经监控视频及车辆轨迹运行对比,涉事运输公司承认了违法事实,表示愿意对违法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款和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合,不得未经许可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消纳等活动;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规定,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苏家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给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恢复地块原貌,给予该公司10万元罚款。后续,将进一步调查产生渣土的施工工地,“追本溯源”加强源头管理。

下一步,海淀城管执法部门将强化对渣土运输车辆的全方面监管,依法重点对渣土“产生—运输—消纳”等全环节全链条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执法检查。注重“追本溯源”,查处使用违规车辆运输渣土的建设工地、运输企业,以及违规垃圾消纳场所,落实全环节全链条的系统整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斌
编辑/李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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