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夏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打掉一个以销售煤炭为诱饵骗取群众钱财的诈骗团伙,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10月9日,该局禹王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伙东北口音的人在各村以低价销售煤炭为诱饵,采取在地磅上作假的方式实施诈骗,本来支付三吨的煤炭钱,实际重量却只有一吨多,相差一半以上。群众利益无小事,接到报警后,局党委要求把此案当做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来侦破,立即成立以禹王派出所为办案单位,治安大队、瑶峰派出所、庙前派出所、巡特警大队全力配合的专案组,要求专案组各部门要协调作战,全力破案,严厉打击犯罪分子,最大限度挽回受害群众经济损失。
专案组经过侦查发现,该团伙成员驾驶拉煤车在运城多个县市以销售煤炭进行诈骗,没有固定的地点,给侦破及抓捕工作带来障碍。在困难面前,专案组缜密部署,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兵分两路,一路全面开展证据收集、数据整合、对外协查等工作,一路根据掌握的线索进行摸排和抓捕工作。两路民警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综合分析,很快就掌握了群众举报的车辆信息和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于当日下午在夏县水头镇大运路边将团伙成员之一满某抓获。
紧接着民警快速行动,在闻喜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在闻喜县某宾馆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并在该宾馆停车场扣押了7台专门拉煤的作案车辆。
经查,该团伙来自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共10名成员,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成员之间多属亲戚裙带关系。其主要成员被抓获后,十多天来,专案组民警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了解受骗群众、固定犯罪证据、查扣涉案物品、调取视频监控等工作,查明该团伙自2021年8月23日始,从东北驾驶拉煤车辆来到运城,分别在闻喜东镇和绛县橫水两个炭场购买煤炭后,到运城市的夏县、闻喜、稷山和万荣等地,专门挑选距离乡镇较远的村庄进行作案,以低价销售、送货上门为诱饵,取得年龄较大村民的信任,采取过磅作假的手段实施诈骗。目前,犯罪嫌疑人满某和李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该局依法刑事拘留,该团伙其他涉案犯罪嫌疑人正在抓捕之中。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