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包括1台佳能相机、1台索尼摄像机在内的多台电子设备第三次发布竞拍公告。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梳理发现,这些电子设备曾属于一涉及刑事案件的被执行人,原定于今年6月进行司法拍卖。但当时同期被拍卖的一张“青眼白龙”游戏卡被拍出8732万余元天价,导致包括“青眼白龙”游戏卡和前述多台电子设备在内的大量拍品被叫停拍卖流程。当时有律师表示,游戏卡被拍出天价或许是有用户在“开玩笑”抬价,最终很可能引发悔拍。今年8月,前述的电子设备第二次被打包拍卖,虽然最终有人以超过起拍价5000倍的价格胜出,但最终交易流程未实际履行。了解该拍卖的工作人员表示,这说明胜出者或许悔拍了。目前,滁州市中院第三次发布这批拍品的竞拍公告,并提醒竞拍者理性出价,竞买者悔拍的将承担没收保证金、补齐差价等法律责任。
5元钱起拍5件电子设备? 首次拍卖流程与“青眼白龙”游戏卡同期被叫停
5元钱,可能买到2台莱卡相机、1台佳能相机、1台索尼摄像机加上一部手机吗?北青-北京头条记者9月23日在司法拍卖平台看到,安徽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发布的公告显示,该法院将于10月11日5元起拍一批电子设备。
但这并非这批电子设备首次拍卖,拍卖平台的信息显示,早在今年6月9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便就前述的索尼摄像机、佳能相机和手机分别发布拍卖公告,并定于6月28日开启拍卖。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显示,这些电子设备均曾为涉及刑事案件的被执行人所有。
就在这批电子设备拍卖公告发布的前8天里,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发布了大量涉及刑事案件被执行人财产的司法拍卖公告,包括大量游戏机、笔记本电脑、音乐耳机、游戏手柄等电子产品,还包括后来引发网络热议的“青眼白龙”游戏卡。
6月21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并进行司法拍卖的游戏王“青眼白龙”游戏卡以80元的价格起拍,但拍卖开始后仅32分钟,该卡牌已被网友“抬价”至8732万余元,随后该次拍卖被法院“中止”。拍卖平台对此的解释是:“拍品与实际竞拍价格严重不符,可能存在恶意炒作与竞价行为。”
有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青眼白龙”游戏卡被拍出天价的情况未必是有组织的,更可能是一些人出于开玩笑的目的导致的。但律师表示,这种行为算阻碍拍卖的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对行为人罚款、拘留,若情节比较严重,比如蓄意破坏,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注意到,在“青眼白龙”游戏卡拍卖被叫停的同时,同一批涉案游戏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的拍卖流程也均被叫停,同期被叫停的也包括前述的索尼摄像机、佳能相机和手机等。当时这些电子设备的拍卖页面显示,拍卖被“中止”的原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存在应当中止执行的情形”。
这几台相机、摄像机的第一次拍卖流程就这样结束了。
第二次拍卖超起拍价5000倍成交却未完成交易 工作人员:或因胜出者悔拍
截至9月23日,相关拍卖平台上再未出现“青眼白龙”游戏卡重新拍卖的信息。但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注意到,今年8月5日,滁州市中院第二次将前述佳能相机、索尼摄像机等和两台莱卡相机供5件电子设备打包拍卖,起拍价5元。
这次拍卖于8月30日10时开始,8月31日10时结束,竞买记录显示,这次拍卖开始后,第2次叫价便从5元升至205元,第7次叫价便突破3000元,此时距离竞拍开始还不到5分钟。最终,经过129次叫价,该拍品的竞买价格为26405元,是起拍价的5000多倍。
竞价结果显示,一个用户名为“广东某实业有限公司”的账号在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但遗憾的是,这批电子设备在第二次司法拍卖中仍未走到最后一步。
拍卖平台的信息显示,该标的物于9月16日确定交易未履行。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一名了解这次拍卖的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这说明最后的竞买者或许悔拍了,交易并未真正完成。
对于悔拍的惩罚,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涉案拍品的竞买须知中有明确表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涉事拍品即将第三次拍卖 法院提醒悔拍将承担法律责任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发现,除了这批电子设备,还有一套被打包拍卖的“包包1件、眼镜1副、拉杆箱1件”也有相同的命运,这批拍品的介绍显示,拍品分别为1件印有LV字样的包包、1件印有RODENSTOCK字样的眼镜和1件印有杰尼雅字样的拉杆箱。
拍卖公告显示,这批拍品同样曾为涉及刑事案件的被执行人所有,在今年6月底的第一次拍卖前被叫停,在今年8月30日的第二次拍卖中,经过22次竞价,同样被用户名为“广东某实业有限公司”的用户以7151元的价格竞拍成功,却又同样于9月16日确定交易未履行。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信息显示,“照相机3件、摄像机1件、手机1件”和“包包1件、眼镜1副、拉杆箱1件”两组拍品都将于今年10月11日开始第三次拍卖。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在拍卖平台点击进入这两组拍品的拍卖页面后,屏幕上出现了署名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特别提醒。法院提示竞买者务必仔细阅读标的物调查表和竞买公告,理性出价。竞买者悔拍的,将承担没收保证金、补齐差价等法律责任。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人民法院可对其进行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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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屈畅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