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顺市接连发生“7.3”物体打击事故和“7.5”机械伤害事故,之后,又接连发生了“7.29”车载液化气罐体爆炸、“8.1”高烃醇储罐爆燃两起事故,8月4日,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依据《辽宁省安全生产约谈办法》,约谈了抚顺市政府。督促抚顺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始终扭住“防范重大风险,遏制各类事故这个“牛鼻子”,举一反三排查整改问题隐患,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会议由省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应急厅副厅长刘建同志主持。会上,抚顺市作了汇报,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
会议指出,抚顺市在关键节点、重点时段发生多起事故,造成较大影响,说明在反思和吸取事故教训方面还不深刻,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方面还没有压实,在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工作不力,在开展安全生产三年整治行动方面做的不扎实、不深入。抚顺市要针对近期事故教训,深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检查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真正落实,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工作方法是否完备,及时补齐短板弱项,夯实安全基础。
会议强调,抚顺市各级政府及部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安全和发展两个大局,坚决扭住防范重大风险、遏制各类事故这个“牛鼻子”,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动真碰硬,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会议要求,抚顺市要严格按照“三个必须”和部门“三定方案”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和权力清单,建立健全安全监管网格化责任体系,明确每个企业监管主体,确保监管全覆盖、无缝隙。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通过“专家会诊”、专项攻坚等措施,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治本之策强力推进隐患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不留死角和后患。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宣传,加大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宣教力度,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监管执法,充分发挥执法工作的拳头尖刀作用,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查清反复发生同类事故的深层次原因,防微杜渐,加强警示教育,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和能力建设,着力解决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监管能力不强的问题。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业务精湛、满足安全监管需要的专业干部队伍。
编辑/赵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