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北京市民政局组织制定的我国社会心理学领域的第一个地方标准——北京市《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正式发布。该标准明确,每个社会心理服务站点至少要有2名社会心理指导人员,并明确了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功能区布局和功能区设备配置等各项内容。目前,全市已建成121个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分布在96个街道(乡镇),为近1400个社区(村)和辖区单位提供社会心理服务。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是社会治理体系的一部分,旨在培育良好的社会心态,提高国民心理健康水平,实现善治。从该角度说,社会心理服务是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心理服务工作,连续3年将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建设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截至2021年2月,全市已建成121个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分布在96个街道(乡镇),为近1400个社区(村)和辖区单位提供社会心理服务。2021年将重点支持新建100个以上街道级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实现社会心理服务覆盖60%以上的街道(乡镇)。预计“十四五”期末,全市将建成500个以上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实现街道(乡镇)全覆盖,为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可及、普惠的社会心理服务。
此前,社会心理服务相关标准并没有设定,迫切需要标准的支持和引领。《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服务规范》的发布实施将促进站点的作用发挥,为着力形成一批设备完备、制度完善、服务优质、惠及群众广、社会效益好的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提供标准引领,为构建具有时代特征、首都特色、北京特点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提供技术支撑,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社区和谐,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服务规范》以街道(乡镇)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社区(村)社会心理服务站服务管理运行工作情况为基础,重点反映社会心理服务站点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和评价改进等内容。
该规范围绕社会心理服务站点的四大目标定位,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普惠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针对社会心理服务领域所涵盖的心理学知识宣传与普及、心理指导与辅导、社会心态监测分析与预警等内容分别进行规范。
在人员要求方面,提出了每个社会心理服务站点至少要有2名社会心理指导人员。硬件配置方面,明确了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功能区布局和功能区设备配置。此外,考虑到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正常运行,该规范还从工作制度、管理制度,以及培训、职业道德等多个方面提出要求。为了更好地促进社会心理服务站点作用发挥,对其提出服务评价与改进的要求。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蒋若静
编辑/谭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