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男童也可能受到不法性侵害,会给男童造成严重心理创伤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3-02 11:01
3月2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成立的有关情况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何莉介绍了“邹某某猥亵儿童案”。
她说,这是一起猥亵男童情节恶劣,受到依法严惩的典型案例。近年来,女童受到性侵害的案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但现实生活中,男童也可能受到不法性侵害,也会给男童造成严重心理创伤。
本案中,被告人利用被害人家长的信任和疏于防范,长期对两名不满10周岁的幼童实施猥亵,手段恶劣,并导致两名被害人心理受到严重创伤,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属于猥亵儿童“情节恶劣”,对其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内从重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罚当其罪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熊颖琪
校对/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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