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篮球明星科比去世的消息传出后,李先生从一家网络店铺购买了8双科比的实战篮球鞋,但之后因为与科比相关的产品在全球被疯狂抢购,李先生购买的科比篮球鞋也在美国下架,网络店铺无法采购到该商品,于是联系李先生建议取消订单。李先生认为商家是因为想涨价,于是起诉到法院。1月1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悉,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网店赔偿李先生1万元。
网购科比球鞋 商家以无货为由要求取消订单
李先生称,今年1月27日,他在某电商平台的一家店铺海外专营店购买了8双科比实战篮球鞋,一共支付了价款1.4万余元。在他购买鞋子的时候,商品界面显示的是现货,他在充分信任的情况下下单购买了上述商品,但是事后专营店以没有现货为由要求取消订单。李先生认为,有理由认为专营店是因为鞋子涨价或者为了提高出售价格要求他取消订单。他认为,专营店的这种行为违反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存在欺诈行为,要求被告支付价款三倍的赔偿。
他因此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电商平台和网店按约履行发货义务,并赔偿他4万多元,如果无法履行发货义务,就退还货款,赔偿他4万多元。
被告:原告借科比死亡购买多双球鞋目的不纯
对此,电商平台称,平台不是合同交易方,李先生无权向平台主张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平台不是该网络购物平台的运营主体,李先生无权起诉要求平台承担网络购物平台经营者责任。即使他有权起诉平台,但李先生在本案中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交易存在欺诈的事实,其主张的赔偿诉求没有事实基础。
被告的网络专营店则称,他们不存在欺诈行为。对于案涉商品的缺货,他们可以按照平台的规则按每个订单给予客户购买金额的30%的赔偿(每个订单最高不超过500元),网店的运营模式采取的是电子商务0库存、买空卖空的方式,就是把特别挑选过的美国商家的商品将其价格和库存实时同步到京东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销售,同步的是美国商家的库存。客户看到商品后,先在专营店下单,再由他们去美国网站采购下单,然后通过国际快递直接发给客户。篮球明星科比去世的消息传出后,专营店出现了大批量购买科比鞋的订单,专营店在第一时间了解到美国商品下架后,立即把店铺内的同类商品下架,但是因为时间是在大年初三的凌晨四点,导致很多客户还在购买。客户购买后因专营店无法在美国采购这些商品,也不能发货,所以并不构成欺诈。
网络专营店还认为,李先生违反海关规定,恶意购买。根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个人单次交易限值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26000元。李先生的购买金额为1.4万余元,违反海关的规定,是无法从海外发货到国内的。据此,李先生的订单也是需要取消的。李先生借科比死亡事件购买多双球鞋,其目的不纯,有违反道德规范。
商家根本违约 消费者获赔1万元
法院查明,2020年1月27日,李明昌购买8男士实战篮球鞋,其中北卡蓝42码的3双,北卡蓝44.5码的5双,为此支付货款共计14732元。此前因美国篮球明星科比于2020年1月27日去世,与科比相关的产品在全球被疯狂抢购,李先生购买的科比篮球鞋也在美国下架,专营店无法采购到该商品。
法院认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并享有合同权利。在李先生与网络专营店达成网络购物合同之后,专营店作为出卖人,其主要合同债务是交付买卖标的物即8双篮球鞋。事实表明,专营店迄今未履行交付义务,且在庭审中以无法采购到篮球鞋要求取消定单,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直接致使李先生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鉴于案涉网络购物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案涉网络购物合同应予解除为宜。
李先生在合同解除后要求专营店返还已经支付的购物款1.4万余元,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李先生同时主张要求赔偿上述购物款的三倍价金,但结合本案网络购物合同的订立以及履行情况,尚不能认定专营店存在故意欺诈行为,但专营店存在根本性违约系不争的事实,李先生主张4万多元明显过高,法院从该损失赔偿抑制违约、填补损失的目的和双方利益平衡出发,酌情将损失的金额降低至1万元。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网络专营店返还李先生购物款1.4万余元,赔偿李先生损失1万元。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北京青年报独家所有,授权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独家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