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劳务黑中介”的招工骗局!
经济日报
2020-10-12 09:38
“套路贷”“劳务黑中介”“村霸”“非法讨债”“黑物业”等黑恶现象渐呈“过街老鼠”之势。据统计,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今年8月底,北京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76件887人,依法判处追缴、罚没、退赔财产6亿余元。
据介绍,北京市房屋、求职等中介市场总体上经营规范、秩序井然,但个别“黑中介”披着正规中介外衣,使用“软暴力”等手段实施犯罪,致使部分外地来京、经济基础薄弱的租房者、求职者深受其害。北京法院依法审结19起“黑中介”恶势力案件,助推中介市场有效提升规范化水平。
北京高院刑二庭庭长、扫黑办副主任朱军表示,北京法院严格把握犯罪性质、罪名适用及量刑幅度认定标准,坚持“铁案”要求,坚定依法办案司法定力。
寇强恶势力团伙“劳务黑中介”诈骗案是典型案例之一。该案中,寇强恶势力团伙,以劳务中介招工为幌子,针对求职者实施诈骗,司法机关准确认定寇强团伙的恶势力性质,实现精准司法、强力打击。
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寇强等20余人在姚吉祥(另案处理)的纠集下,利用商贸公司和劳务公司名义,在网络上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高薪诱骗应聘者签订虚假劳务服务合同,以收取中介服务费、美容整形费等名义,骗取20余名被害人48万余元,之后以威胁、欺骗、拖延等方式使合同无法履行,进而实现非法占有目的。
据介绍,被告人寇强等人以求职女性为主要犯罪对象,在网络上以介绍高薪职位为诱饵,实施数十起诈骗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权利。该犯罪团伙成员固定,层级分明,分工明确且相互配合,严重扰乱特定行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形成恶势力。
北京丰台法院判决认定寇强团伙构成恶势力,以诈骗罪判处寇强恶势力团伙成员有期徒刑8年至2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6万元至5万元。
编辑/刘洋-广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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