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张玉环在家人陪伴下前往江西高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索赔2234万余元。据委托代理人程广鑫律师介绍,由于患有严重糖尿病,张玉环这段时间一直在住院接受治疗,“这次来南昌也是专门和医生请了假过来的。”1993年10月,张玉环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收容审查,自此开始了长达9778天的被关押经历,直至2020年8月4日再审宣布无罪释放。
2日下午,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张玉环儿子张保刚处了解到,提交申请书后他已经陪同父亲回到了医院。考虑到张玉环养病的需要,暂未对外公布所在医院。
被关押近27年申请赔偿2234万余元
9月2日上午,张玉环身穿黑色短袖、短裤,在家人和代理律师的陪同下一起赶到江西高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
1993年10月27日,时年26岁的张玉环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收容审查,同年12月19日被逮捕。一年多以后,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审判决该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玉环不服提起上诉,1995年江西高院作出刑事裁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1年11月7日,南昌中院经重审,再次判决张玉环死缓。同年江西高院驳回上诉。
此后多年,张玉环及家人始终坚持申诉,最终于2019年3月1日迎来转机:江西高院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2020年7月9日江西高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8月4日开庭宣判,判决张玉环无罪并予以释放。
至此,张玉环结束了长达9778天的被关押经历。基于此,他提出申请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0171564.5元;健康权和后续治疗费1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172564.5元;近27年来的伸冤合理支出100万元,共计2234万余元。
因严重糖尿病正住院接受治疗
委托代理人程广鑫律师介绍,无罪释放后的这段时间里,张玉环身体状况并不算太好,“因为患有严重的糖尿病,所以最近都在儿子的陪同下住院接受治疗。”他透露,就连来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也是张玉环专门和医院“请了假”,因此从法院出来后不久就离开了南昌。
2日下午3时许,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张玉环儿子张保刚处了解到,他和父亲已经回到医院。张保刚说,考虑到父亲养病的需要,暂未对外介绍父亲目前所在的医院,也希望父亲能够安心养好身体。他表示:“无论多少赔偿,都弥补不了我们一家人过去的种种遭遇。我父亲也说,他不在乎国家赔偿的数额,他更希望能得到公开的道歉,让造成这一冤案的部门和人员进行公开道歉,还他清白。”
而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张玉环也特别提到:要求义务机关在国家、省市级媒体上公开向自己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张玉环说,错案发生后,自己一直生活在“故意杀人罪犯”这一标签的阴影之下,即便是自己被无罪释放后,部分公众仍认为自己就是真凶,“杀人犯”的帽子依然没有彻底摘掉,余生或仍将生活在阴影之下,仅口头道歉很难弥补错判带给自己的巨大精神创伤,因此要求法院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这一纸迟到27年的无罪判决,对我和家人来说,是回归本就属于我们正常生活的一个起点,而不是终点。希望无罪‘重生’后的生活能过得不再坎坷,顺利一些。”
代理律师:申请以3倍日工资进行赔偿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注意到,张玉环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后,不少网友对高达2000余万元的索赔金额产生了疑问。对此,张玉环委托代理人罗金寿律师、程广鑫律师在申请书中详细解释了提出“高额赔偿金申请”的原因。
律师介绍说,根据2020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通知,各级人民法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46.75元。但律师认为,职工日平均工资所对应的法定劳动时间是每日不超过8个小时,而张玉环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都被限制人身自由,三倍于劳动时间,因此申请以国家日赔偿金标准的三倍进行人身自由赔偿。
而精神损害抚慰金部分则参照刘忠林案、金哲宏案等,申请按照人身自由赔偿金的一倍进行赔偿。“被羁押9217天的刘忠林,2018年4月改判无罪后获得国家赔偿金46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与人身自由赔偿金比例为75%;涉嫌故意杀人被羁押8452天后无罪释放的金哲宏,2019年获得468万元国家赔偿,这一比例也为75%。对比张玉环案,被关押26年9个月,是国内已知公开平反的冤案中失去自由时间最长的蒙冤者,请求以人身自由赔偿金的一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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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图/程广鑫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孔令晗
编辑/董伟
校对/李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