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二连浩特森林公安放生28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光明网 2020-08-03 07:46

7月31日下午,内蒙古二连浩特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在天鹅湖湿地公园放生依法查获的28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鸟笼门一开,叽叽喳喳的百灵鸟、黄雀、黄喉鹀挨个跳了出来,扑棱扑棱翅膀向远处飞去。一个个“草原精灵”重获自由,回归故里。

7月中旬,二连浩特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陆续接到群众举报,有人违法饲养国家保护野生鸟类,市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行动。经过调查取证,依法将这批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查获。经过认真检查和悉心照料,所有查获鸟类均符合放生条件。

森林民警乌云桑告诉记者:“此次查获的鸟类中百灵鸟居多。百灵鸟是野生保护动物,一只百灵鸟1年吃掉的蝗虫相当于3个专业灭蝗人员的工作量,是草原上不可缺少的益鸟。天鹅湖湿地公园离市区较远,水草树木较多,适合鸟类栖息,今天我们在这里将这些鸟放生。”

据悉,此次共查获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蒙古百灵15只、凤头百灵1只,黄雀7只,黄喉鹀1只,红喉歌鸲2只,云雀2只。

近年来,二连浩特市森林公安局不断加大对违法饲养、经营、销售、狩猎野生动物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定期对经营、运输等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利用网络、媒体等平台,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大大提高了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打防控”为一体的手段,严厉打击各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二连浩特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刑侦大队长王天伟介绍说。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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