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护是公众绷得最紧的一根弦。但因各种原因,不少性侵儿童案件被深深埋藏。近期,有媒体记者向半月谈记者讲述了一篇猥亵男童案报道夭折的内情,其中展现的学校的推责、家长的回避、最后私了了之,都让人感到保护儿童免受性侵的环境“有些冷酷”。受访专家表示,应针对儿童受性侵的隐蔽性、复杂性,加快出台相关举措,绝不能因保护隐私、怕受歧视等似是而非的借口,为罪恶打开方便之门。
一起性侵案件被揭露出来,背后会有7起案件不为人所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曾对全国5800名中小学生做过一个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性侵害案件的隐案率是1:7。也就是说,如果有一起性侵害案件被揭露出来,意味着背后有7起案件不为人所知。
媒体记者张亮(化名)向半月谈记者反映他不久前采访过的一起4名初中男生(案发时未满14岁)被该班男老师猥亵长达两年的案件。
事发后,这所有4000多名在校生的民办学校推卸责任,家长找到张亮,希望对此事进行报道。在媒体介入并采访了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后,犯罪嫌疑人被抓,涉事学校开除了涉事老师,与受害学生家长达成赔偿协议。之后,家长不愿让张亮公开报道此事,认为公开报道侵犯孩子隐私,可能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并质问张亮:“如果报道以后,孩子跳楼,你敢不敢承担责任?”
尽管张亮已在稿件中对受害学生及学校做了匿名处理,但家长仍不愿将此事公开。无奈之下,张亮只能作罢。
“没想到结果是这样。”张亮告诉半月谈记者,“学校怀疑我,说我收了家长的钱;家长的诉求满足后,又拿孩子跳楼来压我。”
男童受害更隐蔽:孩子们没有透露,班主任也不深究了
“刚开始采访时,有家长当场流泪。”张亮告诉半月谈记者,“那位男家长一直认为自己平时与儿子沟通良好,无话不谈,可孩子被侵犯两年,他却毫不知情。”
在大众的认知中,只要提到性侵,首先想到的就是女孩。在人们的普遍意识里,男孩似乎不会遭遇性侵。因此,对男童预防性侵的重视程度远低于女童,甚至被忽略。但近年来,在儿童猥亵案件中,出现不少男童被猥亵的案件。
校园男童性侵案更具有隐蔽性。据张亮讲述,在这几个学生刚上初一时,嫌疑人就通过许诺“老师会关心你的”、赠送鞋、给零食、要挟“扣量化分”等手段,在教室、宿舍、汽车内、校外住房等地方对他们实施猥亵。防疫期间,学生们在家上网课,涉事教师还通过“钉钉”给学生发送淫秽视频。
在这起案件中,该班班主任老师也认为这4名男同学与男老师关系非同一般,曾多次问学生:“你们到底什么关系?”孩子们没有透露,这位班主任老师便不深究了。
层层失守,未成年人保护成了谈判筹码?
在未成年人性侵案中,不少受害者和家人因怕受到歧视而选择私了。然而,在专家看来,童年遭受过性侵的人,伤害可能会伴随一生。
半月谈记者了解到,在多起校园性侵案中,家长与学校“谈判”时,学校为推卸责任,避免名誉受损,常会以“为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没法调查”“为了不对孩子造成更大影响,还是私了吧”等来应对家长。一些家长在拿到一定赔偿后,也接受并认同学校的说法,不愿意再公开此事。
针对家长“孩子跳楼,记者敢不敢承担责任”的说法,长年研究青少年性教育的方刚博士认为:“这种回避的态度,是对孩子更大的伤害;帮助孩子正面应对,才是对他最好的疗愈。”
正因为各方都不愿意公开事实,致使一些加害者逍遥法外。张亮说,在这起案件中,涉案老师此前就因性侵问题,被前一所学校开除,但他不仅没有受到法律惩处,反而再次进入校园实施犯罪。此次事发后,涉案老师被学校再次开除,在公安机关拘留他之前,他正打算去一家培训机构面试。而且,在张亮去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了解情况时,该市教育局办公室、民办与继续教育科、安全与法制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称从未接到来自学校、家长对案件的报告。
山西均鑫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创军说,因为受害者是男童,根据现行法律,只能按强制猥亵罪论处,量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法律仅规定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没有规定上限,司法实践中超过10年的很少,10年以下居多。“这与奸淫幼女最高可判死刑相比,震慑力明显不足。”
张亮告诉半月谈记者,最让他心痛的是,因被长期猥亵,一个受害男生已产生自我认同,甚至将其QQ空间首页的签名改为“女爵 娇娘”。
编辑/王浩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