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通州警方通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收赃窝点,查获电动自行车22辆、电瓶4组,涉案的两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10月7日19时许,通州公安分局马驹桥派出所接到事主刘先生报警称,停放在网吧外的电动自行车被盗。经核实,刘先生在10月3日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网吧门口,中途回了趟老家,当天准备把车骑走时后发现不见了。
车辆停放5天后事主才发现被盗,一时间民警很难确定具体作案时间。就在民警查找周边公共区域视频时,刘先生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刘先生表示自己电动自行车的电瓶是租来的,电瓶自带定位装置。
随后,民警立即通过电瓶出租软件调取了电瓶的位置信息,发现目前该电瓶位于附近村庄。按照定位上的信息,民警很快便锁定了一处工艺品厂房。
经暗中蹲守,民警发现该工艺品厂房内有三排出租房屋,其中一处出租屋门口散落着电动车的零件。对此,民警迅速上前将租户杜某(男,44岁)控制。
面对警方询问,杜某称自己平时只是收一些废旧的家用电器,并未做过违法的事情。然而当民警问及门口的电动车零件时,该人却言辞闪烁,无法说清具体来源。民警并未急于深入询问,转而进入出租房查看情况。很快,刘先生丢失的电瓶便被民警找到。不仅如此,民警在检查的过程中还查获了22辆电动自行车和另外3组电动车电瓶。
此时此刻,杜某再已无力狡辩,如实向警方供述了其以50元至200元不等的价格收购电动自行车及20元一组收购电动车电瓶的犯罪事实。
根据杜某提供的线索,民警顺藤摸瓜于10月8日成功将盗窃刘先生电动自行车的嫌疑人张某(男,31岁)抓获。经讯问,张某详细地向民警交代了盗窃电动自行车的过程。
原来,刘先生将车辆停放在网吧门口时并未锁车,张某轻易地便将车辆推走,随后将车辆和电瓶分别卖给了两处废品收购站。经过民警深入挖掘,发现张某近期还曾盗窃过3辆自行车及1辆电动自行车,与刘先生被盗车辆的情况一致,相关涉案车辆均是未锁车才给了张某可乘之机。
目前,张某因涉嫌盗窃罪,杜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通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