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双11”网购促销即将开启,“第三方测评”信息理性辨识。中消协表示,部分“第三方测评”账号在经营过程中没有把握好公正客观和经营盈利的关系,为了商业利益变身流量代言人,以“科普”“分享”为名行“营销”“带货”之实,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近年来,“双11”网购促销活动受到公众关注。面对网络空间海量信息,“第三方测评”成为消费者网购决策的参考,许多人养成了“买前看‘测评’”的消费习惯。中消协表示,“第三方测评”可以为消费者购物提供参考,也可能因“跑偏”“变味”而误导消费者。为帮助广大消费者理性看待互联网促销活动和商品测评类营销信息,中消协针对此发布消费提示。
中消协表示,面对一年一度的“双11”,消费者有必要货比三家、综合考察之后再作决策。针对某些主播、博主推出的各类“测评红黑榜”“必备好物清单”“避雷清单”等,应当多平台、多渠道进行比较,客观理性看待各类测评榜单和测评内容。针对“第三方测评”主播、博主提供的引流优惠信息,特别是所谓“无脑购入”“家人们放心冲”等具有强烈情绪和引导性质的标题、口号时,消费者更应保持清醒,聚焦自己和家人的真实需要,不迷信“流量”,不尽信“流量”。
中消协表示,不少“第三方测评”账号本身就经不起测评,不同平台的博主对于同一款商品可能有着不同的感官评价甚至是截然相反的结论,同一博主在不同时期测评同类型相关产品时也有可能得出不一样的结论。还有一些“第三方测评”账号发布的信息并非原创,均为网络搬运或复制杂糅相关信息整合而成,可信度和科学性有待商榷。
消费者在浏览相关测评信息时,对于评论吐槽意见较多、带货推销倾向明显甚至有失公允的,要及时搜索查证、自觉远离;针对偷换测评概念、测评结果自相矛盾等涉嫌误导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可保留证据向相关互联网平台和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依法主张自身权益。
“第三方测评”信息吸引网友关注的原因之一是其基于普通消费者真实感受和视角,利用更加多元、细致、专业的测试、测验、体验等方式,向公众多维度展示或推荐不同品牌、系列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为消费者提供决策参考、承担“试错成本”。然而,看似情真意切,其实套路深沉,不仅误导消费者,有些还涉嫌不正当竞争或商业诋毁。消费者在浏览有关“第三方测评”信息和推荐产品时,要留意查验有关测评项目是否合理,测评信息或数据来源标注是否清晰,相关数据结论有无常识性错误或逻辑谬误,还可以翻阅查验该账号作者往期成果、点赞情况和网友评论留言,综合比较信息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部分“第三方测评”账号在经营过程中没有把握好公正客观和经营盈利的关系,为了商业利益变身流量代言人,以“科普”“分享”为名行“营销”“带货”之实,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还有少数博主、主播和经营者偷换检验检测指标项目概念或虚假展示检验检测报告,更有甚者直接伪造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推销涉嫌价高质次的仿冒、伪劣商品,一经查实均须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中消协敦促各“第三方测评”营销主体,应恪守公平、诚信原则,为消费者呈现真实、有效、可信的消费参考信息。中消协同时建议有关网购平台和互联网内容平台切实筑牢平台监管、服务规则,压实平台内有关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做好亮证、亮照、亮规则、亮承诺,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报告适用和查验规则,帮助公众更加方便、快捷、精准识别各类消费信息和营销内容,让广大消费者舒心消费,提振消费信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