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称“Lady M”的月饼礼盒标价480元,实际售价680元;标称“半岛酒店”的月饼礼盒标价499元,实际售价1988元……在国家明文遏制500元以上“天价”月饼的背景下,一些高价月饼礼盒仍在电商平台上变相销售。(9月9日《新京报》)
月饼过度包装、添加各类名贵馅料或混合销售高价商品等,导致了“天价”月饼的出现。相关规定的出台,让月饼市场“天价”月饼变得难觅其踪。但一些无良商家“贼心不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他们通过打“擦边球”,继续变相销售“天价”月饼。
如有商家将月饼礼盒标价定为499.99元,但却需要另付运费600元,运费比商品价格还高,也是为了规避相关部门的500元盒装月饼限价的规定。在一些电商平台,虽然商家不敢公然标价出售超过500元的“天价”月饼,如果消费者需要,他们会通过微信、支付宝支付或对公转账,进行“天价”月饼交易。而一些高价月饼还是从中国香港、澳门等地采购,以私人代购或“水军”搬运等方式运至广东深圳、珠海、广州等地,再通过电商平台或社交平台销售到买家手中,相关行为还涉嫌走私和偷逃关税。
商家瞒天过海,使用“木马计”,或将月饼称为“中秋糕点”,或销售“499元”月饼,或以“买一拍多”形式销售“天价”月饼……月饼销售玩起了“捉迷藏”“躲猫猫”,这是对监管的愚弄。这样“天价”变相月饼销售乱象,是在意图模糊监管边界,偷越监管“红线”,扰乱了消费市场秩序。
这种做法不仅变相逾越“天价”月饼的红线,同时,这也涉嫌违反《价格法》,涉嫌不正当价格行为,即“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据市场监管总局《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定,商家的行为涉嫌价格欺诈行为,存在“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销售。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天价”月饼仍在变相销售,除了暴露出监管死角,也在于“天价”月饼在消费市场仍有需求。要防范“天价”月饼禁而不绝、死灰复燃,防范“天价”月饼“隐姓埋名”骗过监管,游走于红线之上,就需要监管部门加强对月饼等市场的监管力度,尤其在中秋节来临之际,要进行集中整治行动。另外,对于节假日收受或索要礼物乱象,需要相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进一步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遏制奢靡消费等不良社会风气。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天价”月饼乱象存在不止一时,要完全杜绝并非易事,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久久为功,需要继续深化整治行动,从供需两端一齐发力,识破无良商家的“变脸”把戏、“变装”把戏,让“天价”月饼无法再改头换面出现在月饼市场,促进月饼回归食品属性,回归传统文化本源,别让变装“天价”月饼游走在灰色空间。
文/戴先任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