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调解的这起邻里纠纷案件,不仅体现了法律的温度,更凸显了检察机关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为你们点赞!”8月26日,河南省人大代表向福星对社旗县人民检察院化解社会矛盾的做法给予肯定。
这是一起在农村较为常见的邻里纠纷:今年年初,社旗县饶良镇村民张某夫妇,驱赶着自家的羊群在村蔬菜基地附近吃路边野草。放养结束后,张某夫妇赶着羊群回家,发现有部分山羊口吐白沫,疑似中毒,张某当即打电话报警。
经过现场侦查,公安机关发现张某夫妇放羊区域紧邻当地村民李某家麦地,并在李某家麦地中发现了大量拌有农药的玉米粒,李某存在重大作案嫌疑。公安机关对李某进行传唤并讯问时,其供述了事实真相。
原来,李某为防止其家地里的麦苗被羊啃食,便将拌有农药的玉米粒撒在麦地中,最终导致张某的8只山羊误食而亡,造成损失1.26万元。
4月18日,社旗县公安局以李某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向社旗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我们考虑到李某与张某是多年同村邻居,且李某已经75岁,年龄较大,经过商讨决定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尽最大努力保证案结事了人和。”社旗县检察院检察官贺方介绍说。随后,贺方带领办案团队与当事双方进行协商,但在具体赔偿金额上存在较大分歧。
6月20日,贺方再次来到饶良镇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这一次,双方在赔偿金额上达成一致,但在签订赔偿协议书时,双方因张某的山羊是否经常啃食李某家麦苗发生争执,调解再次陷入僵局。
为此,社旗县检察院联合司法行政部门、派出所民警、法官、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援助律师等多方力量,向李某家属释法说理,最终打动双方,当场签订赔偿协议,一场邻里纠纷得以化解。
“近年来,我们发现在轻罪治理的司法实践中,传统的诉讼程序虽能维护法律权威,但在处理轻微刑事案件时,往往容易加剧当事双方的矛盾,影响社会稳定。为减少不必要的司法对抗,我们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求和工作机制。”社旗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玉建说。
据了解,社旗县检察院轻微刑事案件求和工作机制由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整体指导与协调,对侵权、侵财、过失犯罪等三类轻微刑事案件进行专业化处理,成立以刑检办案团队为主导,选聘5名法律援助律师、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组建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盗窃罪三支专业化调解团队,推动涉案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通过构建“检察官+人民调解员+律师+村(居)委干部”联动调解模式,深入了解社区情况,推动社区参与调解,增强调解的社区认同感。
文/记者 赵红旗 通讯员 郭丹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