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由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药学服务质量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近日在首都之窗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导意见》提出,药品零售企业应悬挂“绿十字”灯箱,以大型连锁药店为重点,试点先行,分步实施。(8月15日《北京青年报》)
在药品生产销售的整个链条环节中,遍布每个村乡街道角落的药品零售企业,与公众的联系最紧密,如同遍布人体全身的毛细血管,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年度数据(2023年)》显示,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国共有零售连锁总部6725家,零售连锁门店385594家,单体药店281366家。
随着药品零售行业竞争的加剧,整个行业面临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转型的内生动力日益强烈。目前,药店的收入主要依赖于药品的差价买卖,而非药学服务,这种商业模式导致执业药师倾向“卖药模式”,无法成为合理用药的指导者。过量的药品促销会导致成批的药品浪费,组合销售也弱化了药物本身的作用,由此了滋生出价格欺民、随意配药、搭售药品或保健品、随意出租处方药的现象。现象背后的本质,还在于在快速扩张的态势下,整个行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有待加强,并以此为基础促进整个行业规范。
细节决定成败,透过零售药店悬挂“绿十字”灯箱的现状,不难发现药品零售行业的规范化亟待加强。药店统一悬挂绿十字标识是为了提升药品零售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和公众购药的便利性,药品零售企业统一“绿十字”标识属于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小小的“绿十字”具有质量和信誉的象征意义,悬挂“绿十字”灯箱,首先表明这是一家证照齐全,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和群众监督、规范经营的药店。对于通过了GSP认证的药店,也在“绿十字”灯箱中予以标示。
为此,早在200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在全国范围内对药品零售企业悬挂“绿十字”标识实行了统一管理,同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的零售企业悬挂全国统一的绿十字标识。新的绿十字标识经国家工商局注册,其图案为白底绿十字,并衬以绿叶。不过,在实践过程中,“绿十字”标识有统一规范,却未能被严格执行,五花八门乱象频发,公众对于规范悬挂“绿十字”标识,提高规范化管理的呼声日益强烈。
规范悬挂“绿十字”标识是促进整个行业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不仅具有象征意义更有实际作用。如果连基本的标识都无法统一规范,对行业的管理与治理效果也难以令人信服。当务之急,不仅要解决“该不该挂”的认知上的不足,还要统一行动弥补“如何挂好”的基础缺陷,以标识规范化标准化去提升整个行业的治理水平。制作并悬挂“全国药品零售企业统一标志”灯箱标识,除了规范标识本身的目的,更在于透过此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把标识规范化转化成服务高能化。
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在网上发布的告示,凡提供24小时服务的医保定点药店都应点亮“全国药品零售企业统一标志”(“绿十字”灯箱),以及“医保24小时日夜服务”的灯箱,必须严格遵守24小时服务的承诺,否则就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北京市推行悬挂“绿十字”灯箱的政策,具有加强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优化服务能力与提高便民度的用意,其做法值得称道与效仿。
悬挂“绿十字”灯箱不仅是标志,是规范化要求,更是服务承诺与便民举措。在先行先试,分批实施的基础上,要辅以严格的监管和约束,才能行稳致远最终成为善举。
文/堂吉伟德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