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团、哈啰、人民出行三家共享电单车正式入驻乐山主城区,让市民日常骑行有了更多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三家共享电单车均设定载重200斤以内,超重将会断电,有肥胖人士质疑“受到歧视”。
对此,三家共享电单车运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限重是为了用户的安全考虑,防止一车多人骑行。有的运营公司明确否认是“对胖子的歧视”,但同时表示目前“还没有好的解决办法”;有的运营公司表示,将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和用户反馈不断进行技术升级。
230斤小伙子骑共享电单车 被提醒“超载”并断电
为更好地满足市民游客短途出行需求,最近乐山市新引进美团、哈啰、人民出行三家运营公司在主城区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7月25日,记者在乐山城区多条街道都能看到大量崭新的共享电单车和共享单车。新车车筐内放置有安全头盔,车辆座椅宽厚舒适。附近市民对新投放的共享电单车有浓厚的兴趣,纷纷扫码试用。
据了解,这三家公司将分两批投放共计5380辆共享电单车和8000辆共享单车,其中,第一批次投放4500辆共享电单车和7200辆共享单车。
根据使用规则,共享电单车仅限用户本人骑行,一人一车,且须年满16周岁,禁止载人,全程须佩戴头盔,不驶入机动车道。如果用户不戴头盔,将无法骑行。
记者注意到,不少网友反映,新共享电单车投放后,在路面上经常看到超载情况,比如一个大人搭载一个小孩,或两个成人挤在坐凳上,看上去很危险。
同时,也有部分体型肥胖的网友表示,由于共享电单车对载重进行了限制,超过200斤将无法骑行,给他们造成很大不便。“这算不算对肥胖人士的歧视?难道胖子就不配骑电单车吗?”
7月25日,体重约230斤的骆先生进行了骑行测试。他扫了一辆美团电单车,刚骑出去几米远,电单车便发出提示音:“禁止多人骑行,请你一人一车安全骑行,车辆已断电。”他换骑人民出行电单车时,也被提醒:“你已超载,即将给你断电了!”随后,骆先生在春华路附近扫了一辆哈啰电单车,该车车身上只有“未满16周岁禁止骑行”的字样,但没有“一人一车”的提示。骆先生骑行时,该车没有发出“超载”和“断电”的提醒。
骆先生表示,从安全角度出发,“一人一车”确实很有必要,但载重量“一刀切”对肥胖人士确实不够友好,而且这也不能完全杜绝多人骑行的情况,街上经常看到两个体重较轻的成人同骑一辆车,希望能有其他更好的解决办法。
也有热心网友建议,一方面加强路面巡查,给予多人骑行的用户相应处罚;另一方面运营公司可以给车辆算法升级,在行驶前重量并非一次加载的,给予第二次人脸识别,如果发现确实是超载行为,不予通电。
相关品牌回应:限重是为安全考虑 “将根据反馈升级”
对此,哈啰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三家公司都有重量限制,都是200斤。骆先生测试哈啰电单车时未报警,可能是上报系统反应过慢,出现误判。载重限制是响应主管部门要求,防止多人骑行,并非对胖子的歧视,目前“还没有好的解决办法”。
美团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主管部门要求,也为了用户的安全,采取了一系列防止多人骑行的技术手段,结果让一些用户认为歧视胖子,说明目前技术可能还不是很完善,将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用户的反馈,不断进行技术升级。
人民出行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限重是考虑到用户的安全,同时主管部门也有一些要求,不能多人骑行,超重会自动断电。至于体重过大不能骑行或两个体重较轻的用户一起骑行的识别问题,公司技术上也在做研发,还需要不断磨合。
乐山市交警支队:将对电单车超载现象展开严管严查
记者查询发现,《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12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如违反该规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至于载重量,上述“规定”中则没有明确要求。
7月25日,记者来到乐山市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服务大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部门对运营公司的共享电单车要求一人一车安全骑行,但未对载重限制作出过具体要求。
针对网友反映的共享电单车超载问题,乐山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公开回应表示,交警部门将加强管理整治,安排民警上路对广大驾驶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同时加大对电动车的道路交通管理,严查超载、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无牌无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
文/顾爱刚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