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了官司,拿不到欠款怎么办?7月16日,来自河南的老赵告诉记者,在青山区法院,身在外地的他仅凭电话沟通,通过“执破融合”顺利要到了5万元欠款。
2022年8月,老赵从河南来武汉创业,出资5万元与朋友钱女士一起成立了一家餐饮公司,经营某餐厅。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钱女士担任,老赵则担任餐厅厨师。4个月后,因经营状况不容乐观,老赵退出持有股权并转让给餐饮公司。双方约定餐饮公司于2023年6月之前以每月向老赵支付1万元的方式分期付清5万元转让款。
因餐饮公司未按期支付任何转让款,老赵诉至青山区法院,要求餐饮公司支付转让款5万元及利息。
在法院调解下,老赵与餐饮公司达成调解。2023年10月,因餐饮公司支付3.3万元后,许久未按期支付剩余1.7万元款项,不得已,老赵向青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赵师傅,我们查了一下,目前餐饮公司已资不抵债关闭了餐厅,钱女士也不接我们的电话……”执行法官向老赵告知案件执行情况。
“那我的钱岂不是要不回来了?”2024年3月,当老赵接到执行法官电话时,心里直打鼓。
“那也不一定,‘执破融合’或许可以帮您要回钱。如果您申请把这个案子由执行程序转入破产清算程序,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将在破产清算程序加速到期。”执行法官向老赵提出新思路,“如果钱女士拒不还款,管理人可将其个人作为被告诉至法院追收未缴出资。”
“‘执破融合’?破产?还要再申请?我都回河南了,暂时不会再去武汉了。”老赵一听,立马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您不用跑,您只需要写好执行转破产申请书,然后邮寄给我们就行!”执行法官一边指导老赵写申请书,一边解释“执破融合”的优势、流程。
2024年3月,在执行法官、破产法官的电话协助下,老赵向青山区法院邮寄申请将该案转入破产清算程序。青山区法院当日予以立案,并裁定受理了老赵的破产清算申请。
餐饮公司资不抵债,钱女士“失联”,破产法官研判,此案关键在于让钱女士“现身”。
在多次联系钱女士无果后,破产法官找到了负责餐厅日常经营的李某(钱女士的前夫)到院,告知其案件已进入破产程序,餐饮公司将破产并被注销。这样一来,钱女士将以其个人财产履行未缴出资义务,如钱女士继续“失联”逃避还款义务,其个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事情很快有了转机。2024年4月,钱女士主动联系破产法官,表示愿意还款,但希望法院考虑其现实经营困难,主持双方就还款金额进行商议。经破产法官多轮电话沟通,老赵也表示愿意退一步,再次通过邮寄方式签订了和解协议。
一个月后,钱女士向老赵付清了约定款项,青山区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并终结餐饮公司破产程序。
至此,通过“执破融合”,老赵人在外地,没有跑一次路,成功向逃避执行的“失联”债务人追回了债权,餐饮公司主体资格也得以保留。
青山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执破融合”机制将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进行深度融合对于被执行企业资不抵债且通过执行程序难以平衡各方利益的案件“当破则破”,强化运用执行中打击逃废债的强制手段及破产审判中撤销权、解除权、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等机制,妥善化解涉企债务纠纷。
文/耿珊珊 高明 杨兰 易丽萍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