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退款”是指在网络购物中,当满足一定条件时,消费者无需退货,而直接申请退款的方式。“仅退款”政策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在实际操作中却隐藏着一些交易风险,产生了不少矛盾纠纷。近日,河北安国法院行政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标的额为12元的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张某通过某电商平台,在刘某开设的店铺下单购买手机保护膜,交易金额共计12元。张某收到货物后,认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店铺客服解释“保护膜质量没问题,是(张某)使用有问题”“如果认为有质量问题,可以将手机保护膜退回”等,并向张某发送了退货地址。但店铺客服的回复未得到张某的认可,未经店铺同意,张某在网购平台申请仅退款不退货。随后,某电商平台基于大数据对于该订单作出了仅退款的处理。刘某认为张某的恶意退款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一气之下,刘某将买家张某诉至法院,除要求张某退还货款12元以外,还要求张某赔偿因此次维权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
该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被告张某,询问详情。开始张某辩称,手机膜质量确实有问题,而且客服态度不好,最后是电商平台介入,给予仅退款处理,认为其无需寄回商品。随后,法官将被告张某叫到调解室,教育其应诚信交易,并告知其侵犯商家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虽然电商平台有‘不退货、仅退款’的规则,但并不意味着买家可以随意‘薅羊毛’,买卖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最终要受到合同和法律的约束和规制”。在法官释法明理后,张某最终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行为,表示愿意向刘某赔偿损失。
考虑到刘某远在外地、涉案金额小,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线上调解,最终双方协商一致,张某当场向刘某转账支付了退款及诉讼费用,该案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
电商平台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在设置退换货选项时,会有“仅退款”选项,部分消费者认为平台受理了“仅退款”,即无需再和商家沟通退货的问题。但实际上,除电商平台或商家有特别承诺外,所谓“仅退款”通常是买家未收到货或拒绝收货,所以不存在退货问题,并非指买家可以在收到商家的退款后无偿占用货物。
买家在发现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时,可以通过与商家协商进行退货退款,但其收到退款后却拒不退还商品,造成了商家货款的损失,有违诚信原则,属于违约行为。作为商家,在遇到恶意申请“仅退款”的情况时,应注意留存交易记录、协商记录等证据,必要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倪家宁
校对/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