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森林警察大队与祁家湾街派出所联合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件,抓获嫌疑人3名,收缴气枪两把。
6月29日下午5时许,祁家湾街派出所民警陈龙在祁家湾街道重光村曾集路口开展日常巡逻时,注意到一辆无牌照面包车在乡村道路上时走时停,行迹可疑。没等民警上前开展例行检查,司机就开着面包车逃离现场,企图逃避民警检查。陈龙立即驾驶警车展开追击,最终在增援力量配合下成功将面包车逼停。经当场检查,民警在车内查获野鸡死体5只、管制刀具两把。随后,祁家湾街派出所民辅警将面包车上的3名嫌疑人带回派出所开展进一步调查。
审讯初期,3名嫌疑人狡辩称车上的野味从集市购买,然而却无法出示任何有效的购买凭证。同时,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对野鸡死体进行检查,发现其伤口上有蹊跷。在民警的不断追问下,3名嫌疑人最终在证据面前如实交代了非法捕猎的违法犯罪行为。
嫌疑人程某称,6月29日下午,彭某邀请他和谌某一同驾驶面包车前往祁家湾,使用气枪进行非法捕猎活动。遇到民警后,他们试图逃避检查,并在逃窜过程中匆忙将捕猎所使用的气枪以及部分猎物丢出窗外,企图掩盖罪行。
民警陈龙迅速与同事一起沿嫌疑人之前逃窜的路线展开详细搜索。经过仔细搜索,民警发现了嫌疑人丢弃的非法捕猎所得野鸭、野鸡各一只。经过近3个小时的仔细搜索与打捞,民警在重光村路边的一处芦苇荡附近找到了涉案气枪。
经进一步审讯,3名嫌疑人交代,自今年3月起,他们多次进行非法捕猎活动,并将猎物烹饪食用。随后,民警依法对嫌疑人彭某的住所进行详细搜查,在其家中查获了另外一把气枪。
森林警察大队民警随后对动物死体开展相关鉴定工作,查明彭某、程某和谌某3人捕获的禽类为雉鸡和绿头鸭,属受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3名嫌疑人使用禁捕工具捕猎“三有”野生动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
目前,彭某、程某、谌某均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黄陂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文/周剑波 吴孟欣 陈其雄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