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0批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案例225-229号)。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此次共发布五件案例,其中“江某某正当防卫案”以鲜明的司法态度回应学生霸凌的问题,引起公众广泛关注。
当前,防范和遏制校园霸凌事件已成为一种社会共识,也是一项重要的基层治理课题。现实中,对于受害者如何应对霸凌、怎样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等方面,不少人的理解还较为模糊。这方面,司法机关发布指导性案例,能够发挥“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示范引领作用。
“江某某正当防卫案”发生在湖南省某中学一个厕所内,该校初中二年级学生江某某(系化名,时年14周岁) 因遭受多名学生霸凌被迫前往现场,不仅被孙某某、胡某、张某某及被害人陈某甲、陈某乙、吴某等15人包围,还被对方勒颈摔倒在地并遭群殴。在此情形下,江某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乱挥,捅伤陈某甲腰背部,划伤吴某大腿。殴打持续约一分钟后,众人散开,江某某从地上爬起来,又遭到陈某乙掌掴,江某某转身用折叠刀向陈某乙腹部捅刺一刀,张某某等人再次殴打江某某后离开。经鉴定,陈某甲、陈某乙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吴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该案被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通过综合考量案发起因、是否为主要过错方、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情节,法院认定江某某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宣告江某某无罪。这一判决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也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注入了强大的正能量。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正当防卫历来是难题,很多“模棱两可”的案件,都容易被判为不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就这起案件来说,既有江某某持刀伤人的事实,还有两人重伤的严重后果,这些都给正当防卫的认定带来了不小的难度。
正因此,最高法发布上述案例具有极强的典型性,强调“不能仅因行为人面对霸凌时不甘示弱、使用工具反击等情节,就影响对其防卫意图的认定”。司法给正当防卫撑腰,彰显了对“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治精神的坚决捍卫。
现实中,我们看到一些类似案例,一些未成年受害人由于受年龄和阅历的限制,加之缺乏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面临霸凌时不懂得主动寻求有效救济途径;有的因为担心被警方认定为“互殴”而不敢防卫,容易使自己受到伤害。上述案例的发布,不仅增强了校园霸凌相关案件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为各级司法机关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有力指导。同时,也有助于让广大未成年人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益,加强自我保护,勇于向霸凌行为说“不”。
祛邪必须扶正,激浊方能扬清。期待各级法院强化担当作为,坚持能动司法,通过一个个鲜活的司法案例,让霸凌者受到严惩,同时旗帜鲜明为正当防卫“撑腰”,更加有力地保护和救济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树立社会行为规则,捍卫法律威严,弘扬社会正气。
防治校园霸凌,既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不可忽视的环节。根除校园霸凌这颗“毒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司法机关作出持续不懈的努力,还期待全社会各方面协同发力,紧盯未成年人保护的薄弱环节,建立和完善校园欺凌预防干预机制,通过采取强化线索排查、分级干预、普法宣传等方式,进一步织密反校园霸凌的法网,呵护“祖国花朵”健康成长。
文/威利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