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孙皓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议案,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相关审议报告显示,目前,修订《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列入今年立法工作计划,拟于11月进行一审。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孙皓等10名代表提出的议案,积极响应党中央部署,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北京服务”的意见》要求,立足本市营商环境工作实际,提出了许多制度性、政策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建设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及修订法规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法规修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打造首善之区法治环境、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的必然要求,是破解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痛点难点问题、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的迫切需要,更是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首都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一是要直面问题,通过立法填补空白、赋权改革、明确标准、规范行为,推进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二是要回应关切,对标世行新评价体系和国家政策要求,让企业群众能办事、快办事、好办事、办成事。三是要固化经验,重点研究企业破产、公平竞争、社会信用、数字赋能、政务服务、商事纠纷化解等内容,固化“一业一证”和“多测合一”等改革举措,探索研究科技创新、京津冀协同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制度设计,巩固本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成果。四是要学习借鉴,将浙江、上海、福建等地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法规中可借鉴的新思路、新制度和新举措,在修订过程中进行吸收和完善。修订《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列入今年立法工作计划,拟于11月份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一审 。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蒋若静
编辑/谭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