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不要盲目退保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3-20 11:17

【案例】

消费者李阿姨购买了一份终身寿险,交费期间为5年,已交2年,临近第3年交费期,保险公司客服坐席向其进行续期电话回访,沟通中李阿姨表示自己购买的保险产品是交费2年,认为不需要再继续交纳续期保费,不清楚保单交费期间是5年的,询问当下是否可以退保,能退多少钱,客服坐席向李阿姨讲解了提前解除合同是按照保单现金价值进行退还,有一定的损失,李阿姨对此非常不理解,要求公司解释说明。

关于案例涉及的保险专业术语,我们来了解一下:

1.交费期间

交费期间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时约定的缴费年期。

2.犹豫期

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一般有犹豫期(投保人、被保险人签收保单之日起10日/15日/21日内),在犹豫期结束前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纳的保险费(视情况可能会扣除工本费)。

3.退保

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退保”通常指的在合同有效期内(且已过犹豫期),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的行为。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七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4.现金价值

指保险合同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由保险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保险公司会在保险合同或其他有效的保险凭证或批注上载明本合同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若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则现金价值将按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重新计算。

【重点注意事项】

1.要仔细阅读合同。注意查看交费期间(投保时,消费者在填写投保单的过程中对于交费期间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保险期间、交费金额、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等重要信息,如果发现与自己需求不相符,可以在犹豫期内解除合同,避免犹豫期后退保有损失。

2.认真配合保险公司新契约回访。本人接听保险公司官方回访电话,认真倾听,如实回答,或亲自完成微信回访,新契约回访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方式之一,如有任何疑问,可以向回访人员反馈,及时对不清楚的事项进行补充了解。

3.不要盲目退保。退保金额是按照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现金价值退还的那部分金额,盲目退保不仅会对消费者造成经济上的损失,还会失去保险保障。如果购买的是重疾险,退保后再重新购买,可能会因为消费者健康状况的变化导致保费上涨或无法购买,另外也会面临等待期的限制。

中华人寿北京分公司供稿

编辑/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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