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周杰伦杭州场的部分门票通过“JayMe”App放出,此次开票并非如传统方式般简单直接,而是设定了一系列前置条件,要求粉丝先充值488元成为“超级VIP”并在App上积累起一定活跃度才能进行购票。北京商报记者也注意到,充值488元仅为通过该平台参与到购票的门槛,且会员权益不可退换,充值VIP权益不代表就能享有门票。随着歌迷热议不断,“JayMe”App背后的公司也浮出水面,作为杰威尔音乐独家授权的周杰伦官方粉丝社区,“JayMe”App上线于2015年,周杰伦也曾通过视频“认证”该平台为其专属App,另据天眼查,“JayMe”的商标为福建网龙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关联App为该公司旗下公司运营。此外,业内人士也指出,预付会员费用才能获得演唱会门票的购买权,实际上在购买环节增设了一道障碍,这种做法有捆绑销售的嫌疑。
488元买个“抢票资格”?
“好消息是又有机会买到票了,坏消息是想买先掏488元。”
周杰伦杭州场演唱会再度开票的消息,让期待能与偶像见面的乐迷们兴奋起来,然而488元的会员费却成了一道明码标价的抢票门槛。
北京商报记者实际体验发现,通过“JayMe”App参与到抢票过程中,首先需要支付488元成为平台的“超级VIP”。充值后,消费者获得两张周杰伦演唱会“购买资格券”、两次免费兑换周边礼包的机会以及App会员权利等其他福利。此后一年内,凭“购买资格券”方可进入周杰伦演唱会的抢票界面,如抢票不成功,则权益不被消耗。
但这也就意味着,对于消费者而言,支付488元后,并不等于就一定能购得门票,只是增加了一个购票渠道,且“购买资格券”如果一直没能消耗掉,还会随着会员的到期而失效。
对此,北京商报记者联系平台方面,但电话未能接通,随后以消费者身份致电客服,对方回应称,均为真实票源,第一轮从主办方处争取到了100张,后续还会有三轮放票。不过,该客服也谈道,能否抢到票还需要看票的余量和需求量的情况,有会员权益并不等于就百分百能买到票。
乐迷李迪表示,花488元只是买了个抢票的“资格”而已,实际上买了会员也还是要“拼手速”去抢,座位也不能指定。而李迪的质疑也并非个例,“JayMe”App讨论区有不少消费者称平台为“割韭菜”。
惠及粉丝还是引流用户
围绕在“JayMe”App之上的争议,还有该平台是否为“官方出品”。
在“周杰伦杭州场再次开票”的热搜词条下,粉丝纷纷刷屏称“‘JayMe’的商业运作与周杰伦没有关系”。
不过,据“JayMe”App官方微博,该平台为周杰伦经纪公司杰威尔音乐独家授权成立。同时,该平台官网首页还展示了周杰伦出镜录制的宣传视频,他在视频中表示,“欢迎大家来到我的专属App‘JayMe’”。
此外,“JayMe”App抢票的成功率问题则是乐迷们的又一个关注重点。乐迷冯源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如果早知道只放出100张票,我根本就不会充会员,抢到的概率实在太低了,而且从平台功能来说,App对于我的价值就好比是‘抢票加速包’,除了买票几乎用不到,但是如今也不能退款了”。
对于冯源所提到的退款问题,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平台在《支付协议》中表示,由于VIP会员服务等付费权益的特殊性质,该等付费权益一经购买、开通、激活、试用或使用,将会产生大幅度价值贬损,或导致不可再次销售、服务内容发生实质改变等影响,因此该等付费权益售出后,将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等退还、换货政策。
而在这段内容的下方,平台以小号字体写道:所购买的付费权益中包含“优先获得抢购杰伦演唱会门票机会”等类似权益,仅代表具备获得该等机会的优先资格,并不代表支付付费权益费用后即直接享有该等机会。是否能成功购买到符合心理预期价位的门票还将取决于门票实际数量、支付速度、网络环境等多种因素。
那么,“购买了会员权益后不退不换”的条款对于消费者而言是否公平?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指出,除非属于根据商标性质,并且经过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的,不宜退货的商品,可以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平台不能随意缩小无理由退货的范围,对于购买会员来说,主要跟期限相关联,并不属于不宜退货的商品或者服务,除非商家可以讲出合理的理由,并且经过消费者的确认,否则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此外,赵虎还谈道,关于平台的用户协议,法律也有相关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演出行业分析师黎新宇指出,这种模式的出现也反映了票务市场正在朝着更加个性化和定制化的方向发展。不过,消费者对于预付会员再买票模式的接受程度也是一个关键因素。如果用户认为这种模式不够透明、公平或存在其他风险,可能会选择其他购票方式。
杰威尔授权 网龙运营
“JayMe”App在乐迷群体间引发讨论的同时,也让其背后的运营公司与资本布局逐渐显现。
据天眼查,“JayMe”的商标由福建网龙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JayMe”微信公众号与App则为福建天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运营,而前者为后者股东,持股比例为100%。
而上述两家公司均与上市公司网龙网络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据该公司官网,网龙作为网络游戏开发商、运营商和发行商,自主研发了《征服》《魔域》《英魂之刃》《终焉誓约》等多款游戏,业务还涵盖数字教育领域和元宇宙赛道。
此外,向“JayMe”App提供授权的杰威尔音乐,是周杰伦于2007年创立的个人娱乐有限公司。针对消费者关于“JayMe”App的讨论,北京商报记者联系杰威尔音乐方面,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艾瑞咨询TMT事业部互联网组分析师聂紫菡指出,预付会员才能获得演唱会门票的购买权,就相当于为观众在购买环节增加了一道门槛,有捆绑销售之嫌,更何况VIP充值仅仅是拥有了门票的购买权。
聂紫菡进一步分析道,明星专属App的预付会员模式对于票务市场的黄牛乱象有缓解效果,但效果也比较有限。不过,明星专属App作为主流票务平台之外的销售渠道,可能会增加艺人或主办方面对票务平台时的话语权,降低观众对单一票务平台的依赖。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