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举办2024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全媒体直播访谈。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周伦军表示,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要灵活运用临时解封等法律手段,允许被查封人在法院监督下处置财产,尽可能增强资产的流动性,使企业逐步恢复“造血功能”,努力“办理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
直播访谈中,提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工作报告中讲到“人民法院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一系列新理念新举措”。对于如何保证顺利执行,让胜诉人拿回属于自己的权益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周伦军作出解读。
他表示,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坚持严格依法公正文明执行,基本实现了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的全覆盖,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保障胜诉民营企业及时实现权益。通过网络司法拍卖,降低执行成本,让更多真金白银装进胜诉民营企业的口袋。
首先是强化善意文明执行,引导各级法院在执行中多做“放水养鱼”之事,少行“竭泽而渔”之举,在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在财产保全中,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能够采取“活封”“活扣”措施的,绝不采取“死封”“死扣”措施。
其次严格规范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程序,依法审查保全申请的合法性和必要性,防止当事人恶意利用保全手段侵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因错误实施保全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案外人等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依法及时解除或变更,依法支持当事人因保全措施不当提起的损害赔偿请求。
而在财产处置中,人民法院要灵活运用临时解封等法律手段,允许被查封人在法院监督下处置财产,尽可能增强资产的流动性,使企业逐步恢复“造血功能”。努力“办理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执行司法环境。
“山东省东营中院在执行鹏豪房地产公司的系列执行案中,这也是我们发布的典型案例,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对案涉烂尾楼没有简单一拍了之,而是依法引资恢复项目建设。”周伦军说,该案中,1472套房产竣工交付,一揽子执结近500件关联案件,妥善化解了近900个债权人的8亿多元债权,农民工工资全额支付,职工就业得以稳定。
实习生 卢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