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典型案例都是一堂法治公开课。那么,有哪些案例写入了今年最高法的工作报告,我们来了解一下。
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
1996年至1999年间,劳荣枝与其情人法子英在多地共同实施抢劫、故意杀人、绑架4起,共致7人死亡,潜逃20年后被捕。最高人民法院对劳荣枝依法核准、执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严惩重大恶性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重庆姐弟坠亡案
重庆居民张波隐瞒已婚已育一子一女事实,与叶诚尘建立不正当男女关系,之后张波离婚。张叶二人共同预谋采用制造意外高坠方式杀人,致两名幼童死亡。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张波、叶诚尘死刑,表明“法律和底线不容挑战”的鲜明立场。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案
7岁的徐某某随祖母玩耍时,偶遇刘某某牵领市区内禁止饲养的大型犬出行。徐某某逗狗时被犬抓伤。法院认定,虽然孩童逗狗有过错,但不能减轻刘某某责任。此案的判决明确了饲养宠物是个人权利、管住管好是法定义务。
张某知假买假案
上海市民张某46次刷卡购买46枚过期咸鸭蛋,依据赔偿金额不足1千元按1千元赔偿的规定,起诉商家赔偿4.6万元。法院以不符合正常消费习惯不予支持,依法认定以总价款101.2元为基数,支持10倍惩罚性赔偿金。针对此类“知假买假”索赔有利于惩治假冒伪劣,但也存在借维权敲诈等乱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亮明惩治造假售假司法态度,同时明确只在“生活消费”范围内支持惩罚性赔偿请求,延宕20多年“知假买假”裁判标准不一问题得到规范。
杨某散布未成年人私密信息案
杨某为泄私愤在网上散布未成年人私密信息,致被害人不堪受辱自杀身亡。杨某被提起公诉,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以侮辱罪判处其有期徒刑。针对网络暴力“按键伤人”“按键杀人”的情况,公权力为受害者撑腰,从严惩治网络暴力,网暴者必须付出代价。
学生校内“抽凳子”玩闹受伤案
学生校内玩“抽凳子”恶作剧导致另一名学生坐空、摔致重伤。法院认定,学校贴有学生守则,老师经常教导提醒,已充分尽职,人民法院判决由“闯祸”孩子家长担责,学校不担责。判决依法引领校园保护,体现了孩子虽在校,家长也有责,校园安全须共同守护的司法理念。
知识产权“钓鱼式维权”案
某公司宣传其“自助建网”软件可“免费”下载使用,却以用户未在网站页面保留其版权标识等为由,提起诉讼9000多件。法院审理认为,其以不当经营方式诱发大批量“侵权”,靠索赔获利不应支持,遂大幅下调判赔标准,批量诉讼应声而落。各级人民法院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遏制“钓鱼式维权”。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