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元老史大桢逝世。
据中国电力网1月16日报道,原电力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史大桢,于2024年1月15日8时41分在北京医院逝世,享年91岁。
史大桢投身电力事业40余年,是中国电力改革发展的重要建设者和推动者。
他是江苏无锡人,1932年12月出生在上海,2005年9月退休。1955年9月,史大桢毕业于山东工学院,先后在阜新发电厂、辽宁发电厂、元宝山发电厂、东北电业管理局、电力规划设计院工作任职。
此后,他历任水利电力部总工程师、副部长、党组副书记,能源部副部长、党组成员,电力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电力工业部部长兼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
2019年, 史大桢获得人民日报社旗下《中国能源报》 “能源功勋·终身成就人物” 奖项。评奖词形容他“组织和领导了电力工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并先后在汽轮机、燃气轮机、联合循环、IGCC等发电关键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为电力工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当前的国家能源局于2013年重新组建前,中国能源管理机构几经变迁,包括三次电力部、三次煤炭工业部、两次石油部、两次能源委、一次燃料工业部、一次能源部和一次发改委能源局。
1993年3月,第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决议,撤销能源部等七个部委,成立电力工业部等六个部委。彼时作为原能源部副部长的史大桢转任电力工业部部长。
按照国务院要求,组建电力部的指导思想包括政企职责分开,大力简政放权,由部门管理转向行业管理,加强规划、协调、监督、服务职能等。
在职能方面,电力部承担坚持“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和“因地因网制宜”的方针,深化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任务。
1996年底,国务院通知组建国家电力公司,与电力部两套牌子、两个班子运行,前者负责国有电力资产经营,后者负责电力工业行政管理。史大桢作为电力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兼任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
史大桢曾表示,电力工业部1997年最主要的工作包括三项,一是在政企职责分开的情况下,把企业的职能转移到国家电力公司;二是把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能转移到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三是在条件成熟时把政府职能转交给国家有关综合部门。
1998年,第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销电力工业部,电力工业的政府管理职能并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电力公司则承接原电力部下属五大区域集团公司、七个省公司和华能、葛洲坝两个直属集团。
史大桢就此退出电力系统,在1988年3月当选为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
在能源管理机构担任领航者期间,史大桢曾大力推动电力体制改革。
“我们很多的工作跟改革还没有完全联系起来,改革不摆上重要位置的话,就会出现这一个问题:我们会不会成为市场竞争的实体? 如果你们在市场竞争中失败的话,你们面临转业,面临把市场让出来,改革不保护旧的,因此必须把陈旧的东西改掉。”
1997年,史大桢在全国电力设计工作会议上讲话时表示,并希望通过该会议动员,让设计与电力建设的工作以全新的姿态步入2000年。
同年, 史大祯还提出新时期电力建设上新水平的六条标准,其中要建立规范有序的电力建设市场,进一步解放思想,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调试、设备采购、大件运输等建设全过程的招投标制,在竞争中泽优汰劣。
下附史大桢履历:
1951年至1955年在山东工学院电机工程系发电厂配电网及联合输电系统专业学习。
1955年至1958年任阜新发电厂技术员、值长。
1958年至1970年任辽宁发电厂值长、电气分场工程师、厂运行组组长、值长。
1970年至1972年下放辽宁省抚顺县章党公社插队劳动。
1972年至1978年任辽宁发电厂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厂副总工程师。
1978年至1980年任辽宁发电厂副厂长兼总工程师。
1980年至1983年任元宝山发电厂副厂长、厂长兼总工程师。
1983年至1984年任东北电业管理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1984年至1985年任水利电力部电力规划院院长、党组书记。
1985年至1986年任水利电力部总工程师。
1986年至1988年任水利电力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
1988年至1993年任能源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1993年3月至1996年12月任电力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
1996年12月至1997年4月任电力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兼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
1997年4月至8月任电力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兼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
1997年8月至1998年4月任电力工业部部长兼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
1998年3月当选为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
中共第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候补委员。
编辑/熊颖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