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人办专业的事,所提意见为我们办案拓宽了思路,厘清了有关疑难问题。”这是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武卫的真实感受。
今年5月,顺河区检察院受理一起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杨某在担任某企业法定代表人期间,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虚构资金交易,制作虚假购销合同等资料,让山东某公司为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份,票面金额100万余元,涉及税款13万元。
承办检察官武卫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因该案专业性较强,办案人员涉税专业知识不足,审查认定案件相关事实及证据难度较大,便根据院里下发的《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开封市顺河回族区税务局法制股股长刘丽提供专业指导。
刘丽针对涉及增值税的计税原理和增值税遵循的原则的法理基础,以及发票抵扣、发票的开具和管理等问题进行了专业讲解,并协助办案人员梳理案件事实、研判关键证据,最终对杨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并未抵扣、未给国家造成损失的事实进行了准确认定。
随后,顺河区检察院组织办案人员对杨某所在的涉案企业开展社会调查,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向市场监管、税务、工商联等部门了解其有无处罚、纳税、社会贡献度等情况,决定启动企业合规整改程序,并邀请刘丽指导企业制定合规计划,针对企业提交的合规整改计划,从规范企业管理、加强税法知识学习等方面提出专业性意见,促进涉案企业走上依法合规经营道路。
近年来,顺河区检察院有针对性地与税收、生态环境等行政机关沟通对接,健全完善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检察办案活动,聘任来自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知识产权、税务、金融经济、市场监管等领域的专业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以其自身知识储备和丰富经验为司法办案提供强有力的“外脑”支撑,助力司法办案提质增效。仅今年以来,特邀检察官助理以公益诉讼调查、公开听证、业务咨询、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等方式参与案件办理20余次。
在办理一起某乡政府对水污染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案件中,顺河区检察院主动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顺河回族区分局四级主任科员张宁参与现场勘察和水质监测,为办案指引提供重要参考和帮助,确保检察建议落实落地。
惠北泄水渠承担开封市泄洪排涝的重要功能,顺河区检察院发现,水渠流经某乡时,因某社区污水处理站未运营,致使生活污水直排水渠内,造成泄水渠污染。今年8月3日,公益诉讼部门立案调查,8月4日开展民意调查,某社区多数居民反映因污水处理站未运营,小区在雨季时常出现污水倒灌的情况。同时,生活污水长时间排放,水渠的排污口恶臭也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和社区居民居住环境质量。
针对排污情况是否造成环境污染、水质是否达标问题,办案检察官张东莹邀请张宁共同进行现场勘察,并对水质抽样检测。8月11日,顺河区检察院向某乡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乡政府收到建议后,积极整改,推动污水处理站投入使用,并于10月9日回复整改情况。10月18日,办案人员和张宁对污水处理站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目前,污水处理站已正常运营。经检测,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质清澈,可供浇花和喷洒街道,既彻底解决了某社区1400多户居民的生活污水排放问题,又保护了惠北泄水渠生态环境,实现了环境保护和民生福祉的双赢。
“我们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办案效果的双赢多赢共赢。”顺河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军强说,检察机关结合特邀检察官助理的专业特长,深入研究特邀检察官助理履行职责参与办案的范围、方式,主动邀请各位专家参与办案,合力解决“疑难杂症”。
文/赵红旗 高洁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