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快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建设”再次出现在市场聚光灯下。业内人士表示,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的主要定位是为重要系统性金融风险处置提供托底储备。加快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建设,将为目前房地产纾困等工作有序展开保驾护航,有利于提升市场信心;同时,有利于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对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起到关键托底作用,为金融系统和经济运行提供重要保障。
有利于稳定市场信心
9月7日,被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的《金融稳定法(草案)》提出,国家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由统筹协调机制统筹管理,作为处置金融风险的后备资金。此外,草案第二十九条对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的用途、资金来源、偿还措施等内容进行具体说明,将其定位为“最后防线”。
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对于做好明年经济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推动金融稳定立法,加快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建设,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鉴此,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再次成为市场关注点。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表示,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的主要定位是为重要系统性金融风险处置提供托底储备。加快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建设,将为目前房地产纾困等工作有序展开保驾护航,有利于提升市场信心。中信建投证券政策研究组首席分析师胡玉玮认为,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将对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起到关键托底作用。
与行业救助基金相比,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侧重处置重大系统性金融风险。德邦证券报告称,信托业保障基金、存款保险基金等风险防范处置制度重点在于维护相应行业的金融稳定,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则侧重于处置重大系统性金融风险,是更高维度的全局性保障基金,覆盖更广,强调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从金融稳定保障基金“最后防线”这一定位来看,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有利于发挥“兜底”作用。“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有利于健全金融风险事前防范、事中化解和事后处置全流程全链条的制度安排,明确其在极端情形下发挥‘兜底’、稳定市场信心的作用。”中信证券报告称。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防风险是金融业的永恒主题。防风险除了加快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外,还需全面加强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随着金融业综合经营深入发展,跨市场、跨行业、跨领域的交叉性金融产品不断涌现,金融风险更具隐蔽性、复杂性和传染性。因此,全面加强金融监管至关重要。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长连平认为,未来几年,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将成为我国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
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不久前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持续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认为,防范化解风险应重点关注三方面:一是继续推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工作,硬化地方债务约束,防止隐性债务化而不绝;二是化解房地产风险,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三是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防止风险蔓延。
“要全面加强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要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地方政府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方面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非法金融活动,要及时出手,坚决打击。”中央财办有关负责人日前解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时表示。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