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首起伪造京C号牌案发出严肃提示:加强违规电动三轮车管理,要坚持“严”字当头,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邮政管理等部门应扎实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全面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走进企业、社区、学校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应以反面典型为戒,始终心存法律敬畏,时刻绷紧安全弦,积极参与交通安全治理,凝心聚力打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首都交通环境。
近日,一辆悬挂假京C号牌的电动三轮车在北京石景山区被交管部门查获,驾驶人因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被处以5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12分。这是北京交管部门查获的首起使用伪造京C电动三轮车号牌案件。(11月18日《北京青年报》)
据报道,11月16日早晨7时许,石景山交通支队民警在鲁谷大街焦家坟路口执勤时,查获一辆使用假京C号牌的电动车。经询问,驾驶员纪某承认自己在网上购买了一副假号牌安装在车上,以为警察发现不了,没想到刚上路就被现场抓获。京C号牌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伪造和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纪某被行政拘留并处驾驶证扣分,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
近年来,一些地方电动三轮车违规现象严重,已成为交通治理的一个“顽症”。如一些快递三轮车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与快递三轮车本身存在隐患等因素相叠加,给交通安全带来了不小的风险。据北京市交管部门统计,2022年北京市共发生131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亡人交通事故,造成138人死亡。电动三四轮车违法危害交通安全,这方面教训十分深刻,值得认真汲取。
造成电动三四轮车违法乱象的原因不一,除了驾驶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淡薄外,也跟缺乏必要的培训相关。据统计,2023年北京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亡人交通事故中,有85%的驾驶人从未接受过驾驶培训。此外,一些环节上也存在着对电动三轮车管理不到位、监管威慑力不足等问题。对此应予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维护安全秩序,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于2021年7月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就禁止生产、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等六个方面作出部署。通告明确,从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两年多的工作实践中,相关部门采取了提供回收服务、上门检测等务实措施,积极推动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有序退场。
今年11月1日起,北京市邮政寄递、园林、环卫三个民生服务行业使用的约8万辆电动三轮车,陆续更换为合法、正规的纯电动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交管部门对这些车辆核发“京C”号段摩托车车牌,督促使用这些车辆的驾驶人考取摩托车驾驶证,确保做到上路车辆“人持证、车上牌”。此举既满足了一些民生服务业的需求,又能有效维护公共交通秩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好评。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上述伪造京C号牌案被查后,纪某在接受询问时承认,在使用伪造号牌之前,他就对自己这一做法或将面临罚款拘留的处罚结果心知肚明,但还是心存侥幸。这也提示有关部门,加强违规电动三轮车管理,要坚持“严”字当头,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格依法处罚一起。同时要念好“常”字诀,常抓不懈、严抓到底、久久为功,将纸面上的法变成行动中的法。
此外,还需坚持积极践行“治未病”理念,推动以案促改促治。应积极探索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新路径,压紧压实相关企业和机构的主体责任,督促其切实担负起“分内责任”,做好“分内之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依法依规管好人、管好车。
查处首起伪造京C号牌案也是一堂普法课。公安交管、邮政管理等部门应扎实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全面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走进企业、社区、学校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应以反面典型为戒,始终心存法律敬畏,时刻绷紧安全弦,积极参与交通安全治理,凝心聚力打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首都交通环境。(作者系北京青年报特约评论员)
编辑/崔毅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