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舟山法院消息,11月2日下午,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蒋四兴、薛三元抢劫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对被告人蒋四兴、薛三元均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判决追缴二被告人抢劫所得赃款人民币7000元,赔偿六名被害人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5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1987年初,被告人蒋四兴、薛三元为偿还赌债合谋抢劫杀人劫取渔船财物。经物色作案对象后,二被告人于同年3月17日傍晚,携带掺有安定药物的白酒、榔头等作案工具,到宁波市新江桥附近码头,以运鱼货为由骗雇被害人王某某等六人驾驶自营船舶出海。上船后,按事先分工,被告人蒋四兴在卧舱内陪船员聊天、劝喝白酒,被告人薛三元则在驾驶舱以聊天为名看守驾船人。船从宁波甬江顺流出海,待船员深夜熟睡,二被告人会意后同时分别用榔头锤击入睡船员及驾船人共六人,随后使用缆绳将六名被害人捆绑并连接石柱、铁锚,沉入舟山市定海区老塘山与金塘岛之间海域,致六名被害人死亡。二被告人共劫得现金约7000元,清理现场后,驾驶涉案船舶逃离,途中船舶触礁搁浅于舟山市定海区摘箬山岛火油坑滩涂。次日凌晨二人弃船上岸,后乘坐航船逃离舟山。2022年9月7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蒋四兴、薛三元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蒋四兴、薛三元经预谋,采用故意杀人方式劫取他人财物,并致六人死亡,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抢劫罪。二被告人有预谋地杀人劫财,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予严惩。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被害人的亲属、群众代表、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案件宣判。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当年此案曾轰动一时,警方更是持续追凶30多年。破案之后,2022年9月,浙江省公安厅、舟山市公安局曾专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此案。
位于舟山市定海区南部海域的摘箬山岛,因岛上长有许多被当地人用来包粽子的箬竹而得名,这座曾经交通十分不便的悬水小岛,如今已摘下“草帽”,戴上“金帽”,建成全国首个科技示范岛。
1987年3月,一艘船号为“浙岱渔6141”的渔船搁浅在摘箬山岛离岸20米的浅滩上。让岛上群众感到奇怪的是,这艘渔船停靠了两天,都没见人下来。后群众报警,舟山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立即坐船赶往现场调查。经勘查,这艘渔船长约10米、宽约2.5米,鳖壳(即供船员休息的卧舱)内部狭小,进出都要弯腰,警方在鳖壳四壁发现若干喷溅状血迹,在船上其他位置发现多处血迹,鳖壳内有钝器敲打的痕迹。经反复现场勘查和提取试验,刑事技术人员从进入鳖壳的门档上提取到了1枚血痕迹。
当时,鱼货生意都是现金交易,而船上的人员、货款下落不明,警方遂以特大抢劫杀人案件为方向进行侦办。案情重大,浙江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组织指导舟山、宁波警方开展专案侦查。依靠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警方对两个嫌疑人进行了准确刻画。限于当时的侦查条件和科技手段,虽然警方争分夺秒、昼夜不息地调查,但要在茫茫人海中找到这两人,难度无异于大海捞针,侦查工作陷入僵局。
但警方从未放弃。2022年8月,经公安部、省、市、区四级公安机关联合技术攻坚,认定现场提取的血痕迹与宁波宁海籍男子蒋某某的痕迹同一,蒋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案件取得重大突破。
后在丽水、宁波两地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先后在丽水和宁波将犯罪嫌疑人蒋某某和薛某某抓获。经审讯攻坚,两人对抢劫杀害6名船员并抛尸大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