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底线要求。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有所上升,且呈现低龄化趋势,家庭监护缺位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网络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巨大,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还存在薄弱环节。为此,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简称“团省委”)推动修订《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经过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2023年9月27日,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庄严宣示,最新修订的《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70票全票通过,于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条例》全票通过的背后,是历时1年4个月的不懈努力,更是17年的工作积淀。
开门立法、满载民意,引领未成年人广泛发声
《条例》的服务对象是未成年人,听取未成年人的真实心声是做好修订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未成年人专场征求意见座谈会正是最直接、最充分听取未成年人意见的窗口。
“身边部分同学经常讨论网络暴力、色情游戏等话题,这些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元素,正在渗入我们的生活。”作为2022年广东省青少年模拟政协提案征集活动“优秀模拟政协提案”获得者,来自广州市培正中学的陈同学踊跃发声。
对此,《条例》第二十九条专门作出回应,明确规定了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游戏软件产品等,不得含有宣扬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广播电视、网信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审查。
《条例》修订工作的各个环节,其实都能看到未成年人的身影。前期,专家团队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设置个性化问卷,力争在修订工作中解决未成年人迫切想要解决的问题。
此外,为引领未成年人广泛参与公共事务,团省委每年还会组织召开“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青少年模拟政协提案征集活动等。“通过搭建制度化的平台,让未成年人有更多表达诉求的渠道,从而积极引导未成年人参与并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团省委相关负责人补充道。
以良法促善治,让新《条例》更务实管用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以及各类网络应用的普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多发,严重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了较大的损失。
2022年,团省委通过向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省监狱管理局等相关单位进行调研,并面向全省各领域青少年群体开展问卷调查,形成了《广东省青少年涉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18至2022年,涉电信网络犯罪的青少年人数占所有犯罪未成年人的比例连年上升。
为积极回应未成年人信息网络犯罪预防的现实需求,《条例》第十三条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加入“宣传普及预防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方面的知识,依法查处涉未成年人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等内容。
此外,针对未成年人药物滥用带来的严重后果,《条例》第三十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不良行为的定义的基础上,明确“非医疗目的滥用药物”属于不良行为。
“问题导向是贯彻本次《条例》修订工作始终的基本原则,我们坚持立足省情实际,带着问题调研,围绕问题修订,目的就是要让新《条例》更加务实管用,着力解决未成年人最紧迫、最现实的问题。”团省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家校联动、形成合力,将“广东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自2007年《条例》施行以来,广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经过了17年的有益探索和沉淀,在实践中形成了许多走在全国前列的有效经验。将经过实践证明的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也是此次《条例》修订的重要任务之一。
2017年,团省委率先打造全省统一接听的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热线,全年无休、全天24小时面向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困难救助等综合服务。6年以来,服务青少年超200万人次,成功挽救2485名轻生青少年,劝导1408名闲散青少年重返校园,帮助34061名青少年修复家庭关系。
为更好地维护广大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进一步明确12355平台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职责,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12355平台管理、建设、宣传。
除了12355工作,广东省的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据悉,“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是本次条例修订的重点之一,为此参与《条例》修订的专家团队走访了广州市新穗学校、珠海市育德学校等多所专门学校,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吸收了包括“将专门教育发展和专门学校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父母或其监护人不得放任不管专门学校学生”“男女分班管理”“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等先进经验,转化为具体的法规条文。
目前,广东省已有18个地市建有专门学校,《条例》的修订将进一步推动专门学校建设,争取于2023年底实现各地市至少有1所专门学校的目标。
深入调研、反复论证,《条例》修订背后有深厚积淀
据团省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广东在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制度机制、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实务方面积淀的工作经验和制度法规成果,为启动《条例》修订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6年,团省委在全国率先推动出台《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2013年实施“阳光行动——广东省青少年健康成长守护工程”,纳入全国试点;2017年推动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2021年起联合省禁毒办连续3年开展广东省中学秋季开学禁毒团课第一课,开启青少年“禁毒+法治宣教”新模式……
2022年3月,团省委联合省委政法委召开全省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工作视频会议,印发《关于扎实推动广东省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若干举措》,正式将《条例》修订工作提上日程。
在大量前期工作的铺垫和准备下,2022年5月,在省人大社会委指导下,团省委再次牵头负责《条例》修订起草工作。历经省内8个地市及2个兄弟省市的实地调研、多次修订改稿会、2次立法风险评估会、3轮征求意见等严密的修订立法程序,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新修订《条例》顺利出台。
修订《条例》既是解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现实问题的法治保障,更是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中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的必然要求。接下来,团省委将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为重点,做好条文释义、宣传报道等工作,同时结合重要普法宣传时间节点和主题,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年龄未成年群体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教,推动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迈上新台阶。
编辑/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