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1月至2023年9月,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147万件。2018年至2022年受理的环境资源一审案件数量较上一个五年增长76.7%。”张军报告了2018年以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
“审结涉环境污染一审案件4.2万件,涉自然资源一审案件116万件,涉生物资源和生态系统一审案件18.9万件,涉碳市场交易一审案件511件”……以严格公正司法发挥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职能作用,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提升、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201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目前全国共有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组织2813个。
“制定、修订环境资源司法解释14件,发布规范性文件14件,发布专题指导性案例40件、典型案例23批278件”“创新用好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特色举措”……环境资源案件法律适用规范不断健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网织密。
通过跨域司法协作,主动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服务流域区域系统保护和协调发展;与相关单位完善沟通机制,推动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司法办案有机衔接,形成多元协同共治的工作合力;将法治宣传与司法公开、以案释法与司法便民、普法与科普相结合,促进全社会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不断提升。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张军指出,当前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协同治理有待进一步深化、司法辅助机制建设须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能力素质须进一步提升。
“问题是客观的、实践的,成因、根源还在思想、认识,最根本的是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跟不上。”张军表示,针对这些问题,最高法党组在主题教育中深刻反思,大兴调查研究,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以深化理念变革引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依法延伸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在法律规范的裁量空间,寻找最佳处理方案,全力做实最佳生态效果,更加积极主动融入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切实保障民生福祉,促进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特别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依法审慎处理环境资源影响性案件,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深刻揭示的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充分体现在司法政策中。
坚持系统观念和全局观念,增强司法保护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注重恢复性司法,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促进涉案企业主动采取环保整改、技术改造、制度合规等措施,既实现对犯罪的惩罚和预防,又持续做实对环境的修复。
严格依法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坚持对环境资源违法和犯罪行为“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惩治与预防,让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真正成为“长出牙齿”的严规铁律。
坚持职能部门协同治理,积极主动促推司法衔接配合,在统一执法司法尺度、案件线索移送、环境修复执行、追究损害责任、环保法治宣传等方面协同发力,实现环境资源保护执法司法与源头治理双赢多赢共赢。
张军提出五项举措: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和落实到环境资源审判全过程各方面,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更加积极主动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作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化、优化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以最有利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最有利于当事人环境权益维护、最有利于案件公正高效处理为原则,着力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整体质效;加强公益诉讼领域立法问题研究,强化对涉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定罪量刑的理论与实务研究,加快完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制度体系;拓展国际合作的广度和深度,自觉运用审判职能促推环境资源法治建设,推动共建清洁美丽的世界。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