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通辽警方10月17日消息,近日,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刘某某等人以“租车”为诱饵,敲诈勒索他人钱财犯罪线索30余起,经审查已立案1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
在家务农的张伟(化名)因为远方亲戚回来探亲,就联系开鲁县内的刘某(其有车辆挂靠租赁公司)租了一辆大众汽车,对方没有要求驾照验证,只进行了押金收纳,张伟就顺利的将车辆开走,殊不知,这是一场阴谋的开始。
“因为没有驾驶证,我开车的时候特别小心,但还是发生交通事故了,真是点背……”面对民警询问,通辽市开鲁县开鲁镇居民张伟(化名)在为自己的运气不好懊恼……而敏锐的民警却感觉到了莫名的蹊跷,“无证就能轻易租到车?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猫腻”?
寻着这个小疑点,细心的办案民警顺藤摸瓜,此“租车公司”进入警方视线。通过民警多日的精耕细作,摸排取证,以刘某某为首的涉嫌以“租车”为诱饵,敲诈勒索线索租车人的重大连环案件逐渐浮出水面……
因为“无证”被设计,张伟只能自认倒霉,然而,有证的吴迪(化名)也没能逃过此劫。
9月中旬,吴迪从刘某处租赁车辆,租期为15天,第5天时,刘某便联系他:“你的车子在后台报警,我们接到了提示,需要把车开到维修厂检查一下。”吴迪将车开至刘某指定的维修厂后,一名工作人员将车辆开走,短短十几分钟后就将车开回,并收取了240元保养费。吴迪拿着开票单向刘某报销时,刘某对他不理不睬,吴迪只得自认倒霉将车开走。
又过了3天,吴迪开车在行驶途中忽然停止供油,抛锚在了路边。他再次联系刘某,刘某叫了拖车将车子拖走,并告诉吴迪因为他使用不当,车辆才出现问题,联系了修车厂,费用全部由吴迪负责。而所谓的“修车厂”正是刘某的另一个阴谋,为此,吴迪不得不变卖了手机等物品进行赔偿。
随着办案民警的深入调查,刘某、刘某某等人违法犯罪的脉络逐渐清晰,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公安局对此案高度重视,成立了“9.1”专案组。
由于该案中多数被害人都存在无证驾驶的情况,多数被害人不敢承认自己曾被敲诈勒索,专案组在先期侦查过程中阻力较大,后经专案组耐心沟通后,被害人才敢于说出自己被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同时经过循线深挖犯罪线索,专案组前往呼和浩特、西安、赤峰、兴安盟、苏州等地调查取证和抓捕犯罪嫌疑人,该案案件情况基本浮出水面。
经查,自2022年5月至今刘某、刘某某等人多次在开鲁县对租车人实施敲诈勒索, 其成员较多,每次实施敲诈勒索前有预谋、策划、组织者。通过在出租的车辆安装远程遥控断电断油装置,将车辆租赁给“无证人员”并制造交通事故,谎称有交通违法罚单,以故意“碰瓷”的方式或车辆被开坏为由等方式向被害人索要财物。现涉案的14人已全部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