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宁夏银川有家长反映一文具店给自己的8岁孩子赊账抽奖,欠条上写明班级、姓名就可欠款,引发网友热议。家长在投诉视频里愤怒地说道,“他有钱吗,你给他赊东西?”“有人要求你就给他赊吗?”“一个成年人怎么可以随便纵容孩子赊东西呢?”
据九派新闻报道,10月12日,该文具店老板称,当日是孩子急用一把三角尺,她才同意赊账。后来孩子又拿了些吃的,一共13.5元。
10月12日,宁夏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称,查清事实后,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商店违规设置的抽奖商品予以没收,并责令其停业整顿。
涉事文具店 视频截图
对于此事,有网友表示小孩子容易赊账上瘾,次数多了可能金额越来越大就没有能力还款了;也有网友称,赊账的行为在小学生中间不少,一些校门口超市很多在做这种生意,自己小时候也是赊账,或者把钱存在商店,只要双方同意就行。
另有网友指出,这一行为牵涉到法律问题。未成年人缺乏法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未成年人欠债,债务通常应由其家长或监护人承担。商家让未成年人购买物品时赊账,特别是没有家长或监护人的明确同意,可能被视为不当行为。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赊账没有民事效力。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而赊账行为并不是和未成年人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在没有家长追认同意的情况下对未成年人赊账一般不产生法律效力。
“考虑到小学有六个年级,低年级的小学生应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高年级的小学生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商家对这些学生实施赊账销售行为,显然是不当的。” 付建律师表示,家长可以要求商家拒绝对自己的孩子进行赊账,并明确表述不会对赊账行为进行追认。如果商家仍然拒绝家长的要求,家长可联系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相关情况通报
10月12日,宁夏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称,针对网上反映某商店向未成年人赊账消费的问题,监管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核查,情况属实。查清事实后,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商店违规设置的抽奖商品予以没收,并责令其停业整顿。同时,该局立即安排联合执法,对全县校园周边的所有商店进行深入排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红星新闻记者 卢燕飞 实习生 丁莉莉)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