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正式施行,为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构建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新格局提供了重要保障。
间谍活动是具有高度隐蔽性、专业性和危害性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引进的法国电影《蛇》(1973)就是此类题材,故事讲的是苏联驻法国大使馆二等参赞弗拉索夫假装叛逃美国而借此对北约高层如何实施破坏。电影开篇引用了《孙子兵法》中的语句:“故明君贤将所以动而胜人,成功出于众者,先知也。”旁白阐释说:“这种所谓先知,在当今世界上被称为特务活动;小说家则称之为谍报。”
引用的这句话,见于《孙子兵法·用间篇》,用间,即使用间谍。《尔雅》释“间”为“伣”,郭璞注曰:“《左传》谓之谍,今之细作也。”彼时“间”与“谍”意义互训,连言无别。用《说文解字》的说法,间谍即诈为敌国之人,入其军中,伺候间隙,以反报其主。《蛇》所引用的《孙子兵法》这段话的前面,原书是有铺垫的:如果十万大军千里迢迢出征,“百姓之费,公家之奉,日费千金,内外骚动,怠于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万家”,这般兴师动众,动手之前,一定得摸清“敌之情者”,然后接上《蛇》之所引,要“先知”,而做到先知,“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不能依赖祷告、相术、占卜什么的,而只能从人,从掌握情报的人即间谍那里得到。
《孙子兵法》把间谍分为五种:因间、内间、反间、死间和生间。各有分工,配合使用,五管齐下,“莫知其道,是谓神纪,人君之宝也”。具体来看,“因间者,因其乡人而用之”,是利用敌方的平民百姓搜集下层情报;“内间者,因其官人而用之”,是利用敌方的官吏搜集上层情报;“反间者,因其敌间而用之”,是收买敌方的间谍为己方所用;“死间者,为诳事于外,令吾间知之,而传于敌间也”,是己方派出,专门传假情报给敌方的间谍;“生间者,反报也”,是己方派出,传回真情报的间谍。在孙武看来,间谍的使用无处不在,“凡军之所欲击,城之所欲攻,人之所欲杀,必先知其守将、左右、谒者、门者、舍人之姓名,令吾间必索知之”,一定都得刺探清楚。其《谋攻篇》有名句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间谍无疑是知彼的最重要途径。比照来看,《蛇》中的弗拉索夫属于“死间”,美、法、西德几方始而也的确大上其当,只是败露后他被以美国U-2侦察机飞行员交换回国,没有丢掉性命。如果依我们唐朝的法律,“若非征讨而作间谍,若化外人来为间谍……绞”。
《孙子兵法》是一种理论总结,见之于实操层面的间谍亦早已有之。《左传·桓公十二年》有罗国“使伯嘉谍之,三巡数之”的记载,是说楚攻罗,罗派大夫伯嘉去侦察,几趟下来,摸清了楚军的数量。又,《宣公八年》载:“春,白狄及晋平。夏,会晋伐秦。晋人获秦谍,杀诸绛市。”这是说,公元前601年,白狄与晋国讲和后一起攻打秦国。晋人抓获了秦的间谍,在绛之街市上问斩。《宋史·高宗纪》也有若干谍报金兵即将入侵的记载。如建炎元年九月,“以谍报金人欲犯江、浙,诏暂驻淮甸捍御,稍定即还京阙”等。
至于细作,在文学作品中出现的频率高一些。如《水浒传》梁山一打祝家庄,李逵听到宋江和花荣商议“先使两个人去探听路途曲折”,便自告奋勇“先去走一遭”。宋江说:“若是破阵冲敌,用着你先去。这是做细作的勾当,用你不着。”结果派了杨林、石秀,杨林扮成“解魇的法师”,石秀扮成生意失败的外乡人在此落魄卖柴。《三国演义》中孙坚欲跨江击刘表,“差黄盖先来江边,安排战船,多装军器粮草,大船装载战马,克日兴师。江中细作探知,来报刘表”。
《东轩笔录》收录了一则北宋名将种世衡实施反间计的详细经过。仁宗庆历中,种世衡守青涧城,对垒的西夏刚浪崚、野利遇乞两将智勇双全。时“有悟空寺僧光信者,落魄耽酒,边人谓之‘土和尚’,多往来蕃部中,世衡尝厚给酒肉,善遇之”。一天,种世衡请光信带封信给野利遇乞,行前“复召饮之酒”,且曰:“界外苦寒,吾为若纳一袄,可衣之以行,回日当复以归我。”光信刚到边界就被西夏兵抓住,“及得赍书以见元昊”,元昊见信中所言“即寻常寒暄之问”,十分生疑,“遂缚信拷掠千余,至胁以兵刃”,光信什么也不知道,所以“终言无他”,然而“元昊益疑”。终于在光信“所衣之袄甚新洁”看出了破绽,“立命棼拆”,找到了给遇乞的另一封信:“前承书有归投之约,寻闻朝廷及云,只候(光)信回得报,当如期举兵入界,惟尽以一厢人马为内应,傥获元昊,朝廷当以静难军节度使、西平王奉赏。”元昊上当了,“夺遇乞之兵,既又杀之”,而“遇乞死,山界无良将统领,不复有侵掠之患,而边陲亦少安矣”。只是可怜光信,糊里糊涂地当了一回间谍。
贯彻落实《反间谍法》,通过典型案例来教育群众,正是增强全社会反间防谍意识的有效手段之一。
原标题:《从前的间谍》
作者:田东江
编辑/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