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乐家居股东涉违规减持案有了最终结果。在9月15日公告股东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基础上,9月27日晚,我乐家居公告,股东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我乐家居9月27日晚间公告,公司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此前因涉嫌超比例减持,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该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获悉前述股东已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于范易、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653.48万元,并处罚款3295万元。其中,对于范易没收违法所得2.54万元,并处罚款5万元;二、对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17.91万元,并处罚款230万元;三、对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401.13万元,并处罚款800万元;四、对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131.89万元,并处罚款2260万元。
公告称,本次案件涉及主体是于范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为独立财务投资人,不涉及上市公司,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据了解,于范易、刘某娟系夫妻,两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埃维商贸、埃维创业、埃维管业的全部股权。于范易、刘某娟、埃维商贸、埃维创业、埃维管业签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承认互为一致行动人。
2019年3月12日,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我乐家居。2021年1月27日,其持股比例合计达到5%。截至2023年9月4日,其合计持有我乐家居约2244万股,占我乐家居总股本的7.1124%。今年9月5日至9月6日10点20分,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清仓减持了持有的我乐家居2244万股,占我乐家居总股本的7.1124%,在合计减持比例达到5%时未按规定停止交易。
9月5日,于范易先是卖出了名下2个证券账户中我乐家居合计290.79万股,成交金额约4263万元。9月6日9点25分起,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开始持续减持“我乐家居”。当天9点51分49秒的一笔交易完成后,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合计达到总股本的5.0059%。在合计减持比例达到总股本的5%以后,于范易、埃维商贸、埃维创业、埃维管业未按规定停止交易,违规减持我乐家居合计666.48万股,合计成交金额约1.07亿元。
按照拟制成本法计算,于范易、埃维商贸、埃维创业、埃维管业的违法所得合计1653.49万元。9月8日,我乐家居公告披露了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上述减持的具体情况。
另据了解,我乐家居股价从8月底开始迅速上涨,8月28日至9月6日连续8个交易日涨停。上述股东的减持行为发生时,该股当天报收于16.13元,公司股价接近历史最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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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慎良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