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9月21日通报称,今年70多岁的男子王某某年轻时以包田种地为生,与妻子育有两儿四女共6名子女。法院通过向其子女、亲朋邻里及村干部调查了解到,王某某年轻时有暴力恶习,不顺意时常对家庭成员实施暴力,挣钱所得常用于自行花费,很少补贴家用。因家境窘迫,子女们所受教育普遍不高。
如今王某某年迈,赡养问题随之而来。子女以父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而拒绝赡养。多年来,王某某靠自己种田为生,现随着年纪的增长,身体机能和体力大不如前,难以维持生计,家中无米下锅,生活难以为继。
2021年,王某某将6名子女诉至法院。汤池人民法庭庭长王毅群与书记员等工作人员一起多次上门走访了解情况并做劝解,但因其子女众多,各有难处,导致调解难以达成共识。
通过仔细梳理,王毅群发现六子女对于赡养义务存在两个认识误区:一是认为只要放弃继承权就可以不用承担赡养义务;二是父亲年轻时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自己有权利拒绝赡养。发现病症后,王毅群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带上相关法律书籍和宣传手册,逐个上门释法析理。经过不懈努力,6个子女逐渐对相关法律有了清晰认识。此案审理过程中,针对老人要求每位子女给付赡养费的诉求,6名被告同意每人每年给付原告王某某赡养费2555元, 2020年赡养费的支付于五日内付清,此后赡养费的支付于当年度的4月3日前付清。
2023年,王某某再次一纸诉状将六子女告上法庭,对于其要求各被告给付自己垫付医疗费的诉求,王某某考虑到其中一个女儿患病住院,特别说明自身医疗费用无需她承担。到庭的几位子女认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子女需承担老人医疗费用,且认为当前医疗费用原告有能力自行承担遂不予支付。
庭审时,几名被告举证谈及儿时遭遇和母亲,情难自禁,或声音哽咽或泣不成声,或眉目低垂以手拭泪。原告大女儿表示,即便她现在已年过六十,是当奶奶的人了,但童年的阴影一直如影随形。如今他虽年老多病需要人照顾,但自己只能接受法律规定的义务。
其他被告均表示认同大姐说法,只接受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赡养义务。
经再三做调解工作无果,最终依法判决。几名被告一度因心结未解,不愿自觉履行判决确定的内容。对此,王毅群在闭庭后,因案施策,坚持以案释法,严肃批评了王某某年轻时未尽好抚养义务的行为,希望其正视自己年轻时的所作所为,努力改正错误,弥补对家人带来的创伤,争取互相谅解。同时,法官指出,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不赡养父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子女能给父亲一个机会。在应邀旁听庭审的邻里乡贤和亲朋的劝说、帮助下,王某某主动承认错误,期望子女原谅,能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不留遗憾。最终,5位被告同意并主动平均分担支付了王某某的医疗费用。
王某某的小儿子说:“现在母亲是和我一起居住,如果父亲愿意,也可以搬过来和我们一起住。”
法官表示,抚养不是赡养的前提,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屈畅
编辑/朱葳
校对/李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