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在北京保安协会举行《保安服务规范 医院》北京市地方标准实施仪式。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该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此标准为全国首例,填补了国内同类标准的空白。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毛明满在会上介绍,《保安服务规范 医院》北京市地方标准于2020年申请立项,由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成立项目编制领导小组,本着既规范保安服务行业又提高保安服务水平,既符合医院管理实际又实现医院、群众双满意的目标,开展了广泛的调研,吸收采纳了多方意见建议,历经调研起草、专家论证、初审、征求意见、终审,最终标准出台。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保安管理支队支队长刘炜告诉北青报记者,最近几年,医患矛盾在局部地区依旧十分突出,医院安保工作面临巨大压力,侵医伤医事件呈现出突发性隐蔽性特征,防范难度和社会危害程度更大。针对这种情况,有必要通过编制医院保安服务规范对提供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员提出各项要求,进一步提升医院保安服务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据了解,《保安服务规范 医院》北京市地方标准主要规定了医院保安的基本要求、保安服务要求、设备配备及使用要求、应急管理、医院保安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为首都医院保安工作开展提供了更高的标准和依据。《保安服务规范 医院》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制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对进一步规范医院保安服务行为、维护医院和医疗机构的安全稳定、促进平安北京建设具有积极推动作用,是动态环境下强化医院和医疗机构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公安机关强化社会治安管理的一项重要规范保障。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保安服务规范 医院》中规定,在人员配置上,医院同时在岗保安人数应按照在岗在编医务人员总数的3%、20张病床1名保安员、日均门诊量的3‰,上述三种标准的最高数量配置,并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增加保安员数量。
根据《保安服务规范 医院》显示,医院保安除按照规定时间打开和关闭出入口,并做好值守工作,急诊出入口实行 24 小时值守外,还需做好岗位范围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疏导工作;对岗位范围内流浪、乞讨、游商、发放小广告、号贩子等与就医无关的人员进行清理;对出入的可疑人员、车辆和物品进行查验,重点防范扰序、暴力伤害、医院财物流失及违禁品流入问题,及时、果断处置岗位范围内的突发事件,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不受影响。
医院保安如发现扬言实施暴力,多次到医院无理缠闹,或者醉酒、吸毒、精神障碍患者等高风险就诊人员时,立即报告医院保卫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医院安全,必要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及时制止医闹等扰乱秩序的不法行为,报告医院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正在发生的暴力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应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扩大,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及时报告医院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并配合做好调查。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在《规范》中还特别设立了“重点情形处置”的相关内容,主要为医闹事件、暴力伤医事件和发现号贩子和医托等人员。其中对医闹事件、暴力伤医事件,保安可以采取但不限于对相关人员立即(迅速)予以控制。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内部单位保卫局,全市各公安分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全保卫处,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以及部分市属医院及600家保安服务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仪式。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保安服务规范 医院》属于推荐性标准,操作性强。北京市地方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此标准在国内尚无同类标准,为全国首例,填补了国内同类标准的空白。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倪家宁
校对/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