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大学在校生人数不断增多,为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参保水平,国家医保局联合教育部日前印发通知,提出在自愿参保缴费和属地原则基础上,鼓励在校大学生参保,提高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医保部门表示,应届毕业生虽然已经陆续离校,但在校期间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待遇将延续至年底。医疗保障不断档,让处于身份转换期的毕业生也打消了后顾之忧。
一直以来,大学生的医疗就像一根脆弱的链条,巨额的医疗费用就会让部分学生陷入困境。正是基于这种现实情况,近年来,国内多数少省市已将大学生纳入医保范围,通过学校和学生共投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和待遇标准比照城镇居民医保中的学生儿童参保政策,来降低大病风险,如此,学校的压力得到缓解,学生们得了大病也有条件放心医疗,这正是大学生纳入医保最令人期待之处。
按国家政策设计,在校大学生应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住院和门诊大病。国家新的医保方案规定,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的标准和政府补助的标准,均跟当地中小学生一样。现在,各地新医改方案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虽然意味着大学生得自己缴费,不再享受公费医疗的“好处”,但从整体上讲,特别从长效机制上看,仍是一个进步。
毋庸置疑,将高校学生纳入社会医疗保险体系,既是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全民健康水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在推行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中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一方面,实行政府、学校和个人三方负担医疗保险费,高校学生医疗保障的经费来源主要由政府、学校、学生本人三方共同出资,政府应当是大学生医保缴费的主要承担者,而学生本人则应低缴费;另一方面,实行大学生医保社会化管理,为高校学生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推行高校学生大病社会统筹。
为防止未参保学生患大、重病而影响学业,必须强制性让所有在校大学生参加大病统筹,由政府、学校和学生本人按比例缴费。同时,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捐助为辅的特困学生重大疾病治疗救助基金,改变高校将大学生住院医疗保险交给商业保险公司办理、学生自愿参加的普遍做法。应当说,高校理应在建立大学生医保体系中起到积极引导的作用,要在对学生进行医疗保健消费观教育的同时,增强学生应有的保险意识,加强信息服务和交流沟通工作。
文/吴学安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