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贵州当地消防部门将一段视频发布在网络上,提醒家长和孩子们假期里注意安全。
在这段视频里,几个孩子从一个着火的现场匆匆跑过,根据视频上的文字显示,这场大火最终导致了六辆中巴车和一处约六百平方米的厂房被烧毁,而导致这场大火的原因竟然就是画面里这几个贪玩的孩子。那么这起火灾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呢?
今年2月25日下午,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消防部门接到报警,水田镇的一处厂房附近发生火灾,消防救援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此时,中巴车和厂房内都燃起了熊熊大火,现场浓烟滚滚,燃爆声此起彼伏,火势还有继续向周围蔓延的趋势。
贵阳市乌当区马百路消防救援站班长倪利山:一支水枪掩护,一支水枪打击火点,另外就是消防员把保温板往外移,移到安全地带,以免人民财产损失更大。这边停了很多车,还有私家车,我们打电话,让车主把车开到安全地带。
很快,六辆中巴车被烧成了空壳,而厂房内的起火范围还在继续扩大。由于厂房和附近的民房距离很近,为尽快将火势控制,消防员在厂房的另一面打开一处缺口,开辟出内攻通道。
贵阳市乌当区马百路消防救援站班长倪利山:但是打了一段时间火还是没完全压制。最后我们找了工程机械挖掘机,将上面的顶彻底地挖下来,进行全歼灭火。我们共用了两个多小时,最后将火灾全部扑灭。
随后,乌当区消防大队启动了事故调查工作。通过查看附近公共场所视频,调查人员发现,当天15时40分许,有儿童进入了一辆中巴车。三分多钟后,这辆车内冒起了黑烟,紧接着三名儿童快速从车旁跑了出来。
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消防人员找到了这三个儿童和他们的家长。孩子们承认,火灾就是他们在车里玩火导致的。
孩子们说,眼见火势突然变大,他们迅速逃离了现场。
为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不久后,失火厂房已被拆除。据介绍,被烧的六辆中巴车已达到报废条件,而厂房内也没有特别贵重的财物。
由于导致失火的三个儿童均未满16周岁,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未达到失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事发后,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对三名儿童的家长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对孩子加强管教,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贵阳市公安局乌当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张默:八岁以下儿童在法律层面定性是无民事责任人,八岁到十六岁的为限制民事责任人,因为玩火造成火灾事故的要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据了解,目前三名孩子的家长已和失火厂房负责人及失火车辆所有人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
贵阳市乌当区消防大队副大队长曹徽:以我们以往的经验来看,假期期间是未成年人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时候,主要是溺水、用火用电等(事故)。在此提醒广大家长朋友们,假期期间履行好监护职责,做好安全教育。
编辑/王朝